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政策解读

吕梁市生态环境局石楼分局关于石楼县违法排污大整治“百日清零”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解读

石楼县政府 www.sxshilou.gov.cn 2020-04-07 11:26 来源:吕梁市生态环境局石楼分局 放大 正常 缩小

文章链接:关于石楼县违法排污大整治“百日清零”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石楼县政府办: 

  2019年7月3日,根据山西省中央环保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全省违法排污大整治“百日清零”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晋环督改〔2019〕4号)、吕梁市生态环境建设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吕梁市违法排污大整治“百日清零”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吕环组办发〔2019〕139号)文件精神,县政府出台违法排污大整治“百日清零”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一、目标:深入开展全县违法排污行为大整治,坚持铁腕 

  治污、重拳扫污,以“零容忍”态度,依法严肃查处生态环境领域违法行为,实现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督察“回头看”反馈问题、国家大气污染防治强化监督专项检查发现的问题、重点排污单位超标排污问题、“禁煤区”散煤、“散乱污”企业、重点区域燃煤锅炉淘汰任务、县城建成区建筑工地扬尘污染问题、柴油货车冒黑烟现象、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环境违法问题、水污染治理年度重点工程等10个清零,全面提高环境空气质量,完成国家水考核任务,持续改善我县生态环境质量。 

  二、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违法排污大整治“百日清零行 

  ”指挥部,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县长陈浩任总指挥,指挥部办公室主任由县政府副县长解利新兼任同时担任副总指挥,成员由县委办、县政府办、生态环境分局、住建局、公安交警大队、交通运输局、公安局、等职能部门组成,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县生态环境局,主要负责指导、协调、调度、汇总、信息报送工作;指挥部下设信息报道联络小组、后勤保障配合小组、督办督查小组,小组成员由政府办、交运、交警、住建、公安、环保、宣传、国土、水利、农业、畜牧、煤炭、应急单位临时抽调一名工作人员配合完成。 

  三、“百日清零行动”的实施,1、推进完成我县涉及中 

  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督察“回头看”反馈问题、国家大气污染防治强化监督专项检查发现的问题、重点排污单位超标排污问题。 

  2、“禁煤区”散煤清零,实施完成了“煤改电和煤改气”完成了集中供暖覆盖任务。 

  3、“散乱污”企业,取缔2户,整改3户。 

  4、重点区域燃煤锅炉淘汰任务,完成燃煤锅炉淘汰10台。 

  5、县城建成区建筑工地扬尘污染问题,完成7个建筑工地扬尘治理。 

  6、柴油货车冒黑烟现象,组织进行了,由生态环境、交运、交警、市场监督等单位联合执法。 

  7、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环境违法问题,完成12处饮用水源地的整治。 

  8、水污染治理年度重点工程,完成污水厂提标改造工程,启动建设污水厂二期工程,完成畜禽粪污集中处理工程。 

  9、 切实解决了群众关注的环境问题,改善了我县屈产河环境质量。 

  该行动是省委、省政府落实中央环保督察的一项专项行动,推进全省环境问题彻底清零,遏制环境恶化,改善空气和水环境等问题的真实体现。我县按照安排部署,步调一致,紧密配合,因地制宜,整改完成了相关环境问题。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