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新修订的《山西省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印发,全面推进森林草原防灭火一体化,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护森林草原资源,维护生态安全。
《预案》适用于我省行政区域内发生的森林草原火灾应对工作。指出按照受害森林草原面积、伤亡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森林草原火灾分为一般、较大、重大和特别重大4个等级。
《预案》明确
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分级响应、属地为主的原则,落实各级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 严格落实“三先四不打”,坚决禁止多头指挥、盲目蛮干,避免造成扑火人员伤亡; 严禁未经专业培训的人员直接参与火灾扑救工作,不得动员未经专业训练以及残疾人、孕妇和未成年人等其他人员参加扑救工作。
《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2020年5月15日印发的《山西省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