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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楼县沁园春大道石楼中学至后王村桥拓宽改造拆迁公告

石楼县政府 www.sxshilou.gov.cn 2025-09-15 10:32 来源:微石楼 放大 正常 缩小

为进一步推动城市更新,提升县城服务功能,提高居民生活品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城市发展规划,经石楼县委、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石楼县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对沁园春大道石楼中学至后王村桥实施拆迁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拆迁原因

本次拆迁旨在保障沁园春大道石楼中学至后王村桥拓宽改造项目顺利完成,改善区域居住环境,完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提高市民幸福指数。

二、拆迁目的

通过拆迁改造,打造宜居宜业的现代化城区,提升城市通行能力,为居民创造更好的生活条件。

三、拆迁范围

南至后王村桥,北至石楼中学,道路两侧20米范围内。

四、拆迁期限

自2025年9月9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

五、拆迁实施单位

石楼县沁园春大道石楼中学至后王村桥拓宽改造拆迁领导组。

六、拆迁补偿安置方式

按照《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及相关政策执行,实行货币补偿的方式,具体补偿标准和安置办法详见《石楼县沁园春大道石楼中学至后王村桥拓宽改造拆迁补偿安置方案》。

七、相关事项

1.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拆迁范围内的单位和个人不得进行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及其附属物,不得改变房屋和土地用途。违反规定的,不予补偿。

2.拆迁范围内的房屋所有人、使用人应在规定的签约期限内,持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证等相关证件与拆迁人或拆迁实施单位协商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并按协议约定的时间完成搬迁。

3.对在规定期限内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处理。

4.被拆迁人如对本公告内容有异议,可在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向石楼县司法局申请行政复议,或在6个月内向石楼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期间,不停止拆迁工作的实施。

希望广大被拆迁人积极支持和配合拆迁工作,共同为城市建设做出贡献。如有疑问或需要帮助,请及时与拆迁人或拆迁实施单位联系。

联系地址:石楼县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

联系电话:0358-5722291

石楼县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

2025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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