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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将石楼县2023年第3批次 建设用地项目纳入我县国土空间规划 (2021-2035年)的承诺 石政函〔2023〕17号

石楼县政府 www.sxshilou.gov.cn 2023-04-04 09:05 来源:石楼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放大 正常 缩小

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做好近期国土空间规划有关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0〕183号)等文件要求,石楼县2023年第3批次建设用地需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现将有关用地规划情况承诺如下:

项目申请使用我县灵泉镇城关、塌底村1个乡镇2个村集体土8.5259公顷,占地位置位于灵泉镇城关、塌底村用地范围符合石楼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但不符合现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依据省厅《关于做好过渡期内重要民生基础设施项目用地保障工作的通知》,该用地范围不占生态保护红线和各类保护地,不与三条控制线管控规则冲突。

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做好近期国土空间规划有关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0〕183号)、《山西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

一步加强近期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管理工作的通知》(晋自然资函〔2021〕406号)、《山西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当前建设用地报批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晋自然资函〔2021〕103号)等文件要求,我县承诺将该项目纳入正在编制的《石楼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预支使用新增建设用地规划指标8.5259公顷,并将用地布局及规模(含空间矢量信息)统筹纳入正在编制的规划期至2035年的国土空间规划及“一张图”。

特此承诺

石楼县人民政府

2023年3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咨询电话:石楼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5732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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