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扩大有效投资

关于将石楼县2023年第1批次建设用地 项目纳入我县国土空间规划 (2021-2035年)的承诺 石政函〔2023〕15号

石楼县政府 www.sxshilou.gov.cn 2023-04-03 11:12 来源:石楼县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放大 正常 缩小

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做好近期国土空间规划有关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0〕183号)等文件要求,石楼县2023年第1批次建设用地需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现将有关用地规划情况承诺如下:

项目申请使用我县灵泉镇板桥村1个乡镇1个村集体土4.2687公顷,占地位置位于灵泉镇板桥村用地范围符合石楼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但不符合现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依据省厅《关于做好过渡期内重要民生基础设施项目用地保障工作的通知》,该用地范围不占生态保护红线和各类保护地,不与三条控制线管控规则冲突。

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做好近期国土空间规划有关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0〕183号)、《山西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近期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管理工作的通知》

(晋自然资函〔2021〕406号)、《山西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当前建设用地报批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晋自然资函〔2021〕103号)等文件要求,我县承诺将该项目纳入正在编制的《石楼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预支使用新增建设用地规划指标4.2687公顷,并将用地布局及规模(含空间矢量信息)统筹纳入正在编制的规划期至2035年的国土空间规划及“一张图”。

特此承诺

石楼县人民政府

2023年3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咨询电话:石楼县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5722201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