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扩大有效投资

关于印发市级蜜蜂养殖标准化试点项目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石政办函〔2022〕39号

石楼县政府 www.sxshilou.gov.cn 2022-10-27 10:38 来源:石楼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放大 正常 缩小

石政办函202239号

石楼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市级蜜蜂养殖标准化试点项目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市级蜜蜂养殖标准化试点项目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石楼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9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市级蜜蜂养殖标准化试点项目建设实施方案

根据吕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下达第一批市级标准化试点项目的通知》(吕市监发〔2021〕376号)文件精神,我县山西善农蜂业有限公司承担的蜜蜂养殖标准化试点项目被列入市级标准化试点项目,项目计划执行时间为二年(2021年12月至2023年12月),要求2023年12月底完成试点任务。为深入推进我县标准化试点工作,充分发挥标准化试点辐射带动作用,促进经济社会全面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县实际情况,按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与评价规范》(DB14/T1430-2017)的要求,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推动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农业提质增效可持续发展为方向,以绿色农产品制度为规范,完善蜜蜂养殖相关标准化体系建设,试点探索养殖规模化、生产标准化、生态优良化发展。通过蜜蜂养殖标准化试点创建,集成推广蜜蜂养殖标准化生产技术,强化标准化生产全程质量控制措施,使现有农业标准化生产提档升级,辐射带动全县农业标准化生产,全面提高农业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提升农业产品市场竞争力,促进我县农牧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二、总体目标

按照《吕梁市标准化试点任务书》要求,县政府在山西善农蜂业有限公司开展蜜蜂养殖标准化试点建设,紧紧围绕蜜蜂养殖标准化设施设备建设,蜜蜂养殖相关标准化建设,蜜蜂标准化商品创建等重点,建立蜜蜂养殖标准化试点养蜂户150户左右,蜂群11610箱同时,辐射带动周边新型经营主体及农户开展蜜蜂养殖相关行业标准化建设,提升本区域内蜜蜂的品质、产量与安全,促进我县蜜蜂养殖的可持续发展,优化蜜蜂的布局和品种结构,推动农业结构的战略性调整和产业化经营,不断实现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

(一)试点主要创建内容

建立蜜蜂养殖标准化试点,主要建设内容为蜜蜂养殖标准体系建设,工作标准体系、经营管理标准体系、生产技术类标准体系,通用基础标准体系,在山西善农蜂业有限公司试点区内全面推广和应用,通过完善管理标准,科学化管理、标准化生产,挖掘石楼蜂蜜特色,打造石楼蜂蜜品牌

(二)试点标准化覆盖面及质量目标

试点项目完成后,通过公司与各乡镇养蜂带头人的合作培训,蜜蜂养殖标准化覆盖率90%以上,蜂蜜质量达到国家标准。

(三)试点预期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

1.经济效益:试点项目完成后,通过应用标准化生产经营技术,打造市级蜜蜂养殖标准化试点,年产蜂蜜500吨,年总产值可达1000万元以上。

2.社会效益:动员养蜂骨干、技术带头人和贫困户成立养蜂专业合作社,发挥养蜂骨干的带头作用,试点项目建设年可培训养殖蜂户1000人次,试点带动周边蜂户200户以上,通过践行“品质兴农,品牌强农”的理念,建立标准体系,严格管控品质,实施标准化、规范化养蜂生产,提高石楼蜂蜜质量水平,打造石楼蜂蜜品牌

3.生态效益:立足石楼县蜜蜂产业资源优势,利用石楼蜜源地无工业、无污染、水质优、蜜源充足的自然生态环境,在石楼县小蒜镇惠民养蜂合作社建立蜜蜂养殖标准化示范蜂场,通过规范养蜂管理,使整个产业链实现可追溯、可控制,同时匹配运作管理机制,使示范蜂场能够示范作用,带动石楼养蜂业持续健康发展。

三、主要任务和责任分解

(一)主要任务

积极督促指导帮助试点项目建设单位完成以下工作:

1.成立蜜蜂养殖标准化试点组织实施机构,编制科学合理的实施方案和年度计划,明确项目目标、主要任务、时间节点和责任人,协调分工,具体落实。

2.构建标准化体系,编制完善标准化体系表,搜集现行有效标准,组织开展蜜蜂养殖相关标准的制定、修订活动。

3.通过知识讲座、印发宣传资料等形式有计划的开展标准化宣传培训,提高蜜蜂养殖标准化试点内全员标准化意识。

4.严格按照标准化体系表的所有标准实施蜜蜂养殖产业各个环节,做好建设、生产、经营过程监管,建立前、中、后全过程记录档案。

5.加大政策倾斜,建立推广服务技术队伍,提高技术等服务保障。

6.设立标识标牌,加强品牌建设,做好蜜蜂养殖标准化试点实施情况工作总结和自我评价,总结分析标准实施效果,制定并实施持续改进措施。

(二)责任分工

1.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协助建立和完善蜜蜂养殖标准体系,指导试点项目实施标准化生产经营、开展标准化培训,监督项目建设工作的落实情况,争取县政府对试点项目建设的政策和资金支持,推动试点项目创建工作顺利进行,配合上级部门或按照上级要求组织开展评估验收工作。

2.县农业农村局和水利局加强组织协调,开展试点项目相关业务指导、培训和监督,进行标准化宣传,争取县政府对试点项目建设的政策和资金支持,推动标准化试点工作取得实效,积极参与做好试点项目评估验收工作。

3.县财政局:根据工作需要和财力情况,积极支持试点项目建设,审核蜜蜂养殖标准化试点项目经费支出,按工作进度要求及时划拨款项,督促检查试点项目工作经费落实及使用情况。

4.山西善农蜂业有限公司严格按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与评价规范》(DB14/T1430-2017)的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和年度工作计划,及时按计划落实各项任务;有计划开展蜜蜂养殖标准化宣传培训,严格进行标准化经营管理,建立全过程生产记录档案;积极开展蜜蜂养殖标准体系的制定、实施和推广;设立标识标牌,做好品牌建设等各项任务。

四、方法步骤

市级蜜蜂养殖标准化试点项目建设期为二年(2021年12月至2023年12月)

(一)202112月至2022年12月,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和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和年度工作计划,举行启动仪式。收集、制定主要技术标准、工作标准,编制标准化体系表、宣传推广蜜蜂养殖相关制度和标准(制定培训计划、制作宣传培训资料、培训记录登记)、标准化制度应用于各个相应环节(标准化实施率达到60%)、标准化应用全记录、生产监督记录、制定服务保障制度(政策、资金、技术)、设立标识标牌、制定品牌建设计划并初步形成区域性品牌优势、总结年度工作和自我评价(年度完前一个月内)。

(二)2022年12月至2023年12月,调整完善实施方案、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完善标准化体系建设(根据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全面实施体系内所有管理标准、技术标准、工作标准)、深化宣传推广蜜蜂养殖相关制度和标准、标准化制度应用于各个相应环节(标准化实施率达到90%以上)、标准化应用全记录、生产监督记录、制定服务保障制度(政策扶持、资金专用、技术档案)、维护标识标牌、形成区域性品牌(注册商标、名优产品等)、试点项目总结和自我评价(根据不同年度工作重点形成)、试点项目验收工作(2023年12月)。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保证项目顺利实施,根据吕梁市蜜蜂养殖标准化试点建设要求,本着严格标准、强化管理的目标,成立石楼蜜蜂养殖标准化试点项目建设领导小组。

组 长:张  帅  县委常委、政府副县长、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

成 员:刘小平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主持日常工作副局长

       刘保荣  农业农村和水利局主持日常工作副局长

       王建生  县财政局局长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办公室主任由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标准计量认证股股长杨洁同志任。办公室具体负责试点项目的综合协调、督促指导、帮助落实等工作。

(二)强化技术服务。成立由承担单位技术骨干和外聘专家组成的蜜蜂养殖标准化试点项目技术小组,负责项目标准体系的建立和实施,统一组织开展技术培训指导,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完成试点建设。

(三)积极宣传培训。每年有计划的加强对制定标准的宣传培训,使蜜蜂养殖户以及相关人员尽快的熟悉掌握标准,严格按照标准进行养殖,不断提高蜜蜂产品的品质、产量和安全。

(四)重视示范推广。要积极发挥试点项目的辐射带动作用、维护标识标牌、形成区域性品牌(注册商标、名优产品等)、试点项目总结和自我评价(根据不同年度工作重点形成)、试点项目验收工作(2023年12月)。

(五)严格资金管理。试点项目补助经费由县财政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共同监督。承担单位实行专款专用,严格按照要求进行列支,及时上报资金使用情况,同时接受有关部门的检查。

(六)做好建档工作。试点项目承担单位要按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与评价》(DB14/T1430-2017)有关要求,将蜜蜂养殖标准化建设过程中各个环节的文件、资料、图片等进行收集、整理和归档,开展自查,接受上级部门考核验收。

咨询电话:石楼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5722563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