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彩霞等代表:
您们提出的《关于解决灵泉镇原社区工作人员五险一金和身份待遇问题的议案》已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根据《吕梁市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管理办法(试行)》(吕组通字〔2020〕47号)文件精神和市委2023年度考核县委书记抓党建反馈问题整改要求,我县综合考虑岗位等级、工作年限、受教育程度、绩效考核等因素,决定自2025年1月1日起,对社区工作人员落实“三岗十八级”薪酬待遇,即社区工作者岗位设为社区正职、社区副职和其他工作者三类18个薪酬等级,社区正职为7-18级,社区副职为4-15级,其他工作者为1-12级,每三年晋升一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