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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石楼高中附近路段再现“开门杀”!

来源:石楼政法 更新时间:2023-04-21 09:16:32

开 门 杀

所谓“开门杀 ”,即车辆停稳后,驾驶人开门时不认真观察后方是否有行人或者来车,贸然打开车门导致行人或者车辆经过时来不及反应,撞上车门或避让时撞上后方来车等情况。

4月15日18时32分许,刘某驾驶车牌号为晋AN9ZXX号小型轿车,在石楼县高中附近公路上临时停车后开车门时,由于疏忽观察未观察到后方行驶的韩某某驾驶的电动二轮摩托车,在贸然打开车门时致使韩某某驾驶的电动二轮车在惊慌失措的情况下向左侧摔倒在地,此次事故共造成韩某某和乘坐二轮电动车的梁某受伤及电动二轮车损坏的交通事故。

石楼交警提示广大驾乘人员:不管是驾驶员还是乘客,在开车门前一定要先观察周边车辆、行人通行情况,确保安全后再开车门下车,多一个动作,往往就能减少一分危险。

文/刘晨晨

知识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三条明确规定:车辆停稳前不得开车门和上下人员,开关车门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防范“开门杀”,注意以下诀窍:
◆ 驾驶人要靠道路右侧停车,停车时距路缘石20~30cm,除驾驶人外,车上其他乘员要从右侧下车
◆ 驾驶人注意提醒乘客,尤其是后排乘客,在看清车辆周围来往行人和其它车辆情况,确认安全后才可开门下车。
◆ 开车门用离车门较远的手开门(即左边的人用右手,右边的人用左手),这样会“强迫”自己有一个转体动作,以更好地观察后方情况。
◆ 推门时先推开一条缝,观察侧后方来车情况,同时也是提醒过往的骑车人:车门要开了,请注意。
◆ 骑车人、行人在经过路旁停放的车辆,尤其是刚停下的车辆时,切记要保持一定的横向距离,防范车门突然开启。
部分内容来源洛阳交警,特此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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