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党委、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精神,按照山西省司法局《关于加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推进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有关事项的通知》(晋司办〔2022〕32号)文件精神和《中共石楼县委办公室 石楼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石楼县乡(镇)权责清单〉的通知》(石办发〔2022〕11号),对乡镇行政执法事项清单进行了梳理,共20条,其中,行政处罚5条、行政检查9条、行政强制6条,现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石楼县委办公室
石楼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