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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石楼县沁园春大道南段防洪排涝和雨污分流整治改造项目地块实施性详细规划》的批复 石政函〔2026〕5号

来源:石楼县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 更新时间:2026-02-03 10:13:45

石楼县人民政府

关于《石楼县沁园春大道南段防洪排涝和雨污分流整治

改造项目地块实施性详细规划》的批复


石政函〔2026〕5号


石楼县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

你单位《关于批准〈石楼县沁园春大道南段防洪排涝和雨污分流整治改造项目地块实施性详细规划〉的请示》已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石楼县沁园春大道南段防洪排涝和雨污分流整治改造项目地块实施性详细规划》的规划方案。

二、规划方案内容

本次规划地块位于石楼县灵泉镇沁园春大道南段,全长1.69千米,设计红线宽度为32米,总用地面积5.4630公顷。

规划地块用地性质为:1207城镇村道路用地,规划地块道路红线宽度为32米。规划地块内的容积率、建筑密度、建筑高度、建筑退距均不进行指标控制。规划地块绿地率参照《城市道路绿化设计标准》(CJJ/T75-2023) 及《山西省城市绿化实施条例》(2023 年)相关规定执行。

三、在城市建设规划审批过程中,相关单位要严格按照上述规划中的控制指标及要求进行审批,加强对规划实施的监督管理,精心组织、科学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更改。确需进行调整或修改,应按法定程序报批。

石楼县人民政府

2026年1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咨询电话:石楼县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   57222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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