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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石楼县PPP建设项目“四好农村路”、 南环(板桥至沙窑段)公路新建工程及 石楼县火车站站前广场存在问题的 整改报告 石政函〔2023〕3号

来源:石楼县财政局 更新时间:2023-02-06 15:45:27

市财政局:

根据《吕梁市财政局关于转发<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开展PPP项目核查问题限期整改有关事项>的通知》(吕财金〔2022〕31号)、《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开展PPP项目核查问题限期整改有关事项的通知》(晋财金〔2022〕83号)等相关文件要求,我县对PPP项目涉及的“四好农村路”、南环(板桥至沙窑段)公路新建工程及石楼县火车站站前广场等三个项目存在问题,进行了认真核查,并逐项进行了分析、整理、整改,现将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石楼县“四好农村路”PPP项目问题整改情况

项目总投资56470.04万元,项目合作期22年,其中建设期2年,运营期20年。项目已于2019年12月完成建设,目前处于项目运营期。

存在问题一:抓紧进行项目结算和项目绩效考核工作

整改情况:

1截止目前项目结算正在进行竣工审计,预计在2023年5月能够完成。

22021年对运营首年已进行了绩效考核,2022年绩效考核已完成,由于疫情影响,目前考核报告尚未整理完毕,预计春节前能够完成。

存在问题二:对建设延期责任要予以明确

整改情况反馈:本项目于2018年开工建设,2019年12月完成建设并交工验收,已按《实施方案》和《PPP合同书》,全面压实责任,倒排工期,全力推进

存在问题三:加强信息披露的管理,保证项目信息的及时完善

整改情况反馈:2022年7月针对项目进度对项目库进行了及时更新完善,后续将会根据项目实时进度对项目信息进行及时完善。

二、石楼县南环(板桥至沙窑段)公路新建工程PPP项目问题整改情况

项目批复概算总投资为75567.27万元,项目全长15.15公里。按二级公路标准。项目采用“BOT”(建设-运营-移交)模式进行运作。项目合作期限22年,(其中:建设期2年,运营期20年)。项目资本金比例占总投资的45%,其余55%由社会资本负责筹集。政府计划出资6801.0525万元(占项目资本金的45%),组建了项目公司,注册资本金15113.45万元,项目目前处于工程建设阶段。

存在问题一:实施方案中绩效考核挂钩率为30%,实施方案批复日期为2022年3月18日。

整改情况:项目建立了完全与项目产出绩效相挂钩的付费机制,可用性服务费和运维绩效服务费与运营期绩效评价结果挂钩,做到了按效付费。

PPP项目实施方案58页:“本项目建立了完全与产出绩效相挂钩的绩效评价机制,可用性服务费的70%与建设期绩效评价结果挂钩,可用性服务费的30%及运维绩效服务费的100%与运营期绩效评价结果挂钩”,已将原实施方案相关内容修改为“本项目建立了完全与产出绩效相挂钩的绩效评价机制,可用性服务费和运维绩效服务费与运营期绩效评价结果挂钩”。目前,正在将重新修改后的实施方案上传财政部PPP项目综合信息平台,及时更新项目信息,保障公众知情权。

存在问题二:报价项为可行性缺口补助,但合同内约定的调价机制仅为运维成本的变动。

整改情况:根据《石楼县南环(板桥至沙窑段)公路新建工程PPP项目合同》、《石楼县南环(板桥至沙窑段)公路新建工程PPP项目实施方案》等相关规定,石楼县南环(板桥至沙窑段)公路新建工程PPP项目采用政府付费的回报机制(政府付费包括可用性服务费及运维绩效服务费),而非可行性缺口补助,故不存在使用者付费收入。

三、石楼县火车站站前广场建设项目PPP建设项目问题整改情况

项目总投资6113.8797万元(含建设期贷款利息204.0495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含预备费)5511.9628万元,建筑其他费用397.8675万元。项目采用BOT(建设一运营维护一移交)运作模式,目前完成地基处理工程、道路工程、绿化工程、护坡工程、广场园林工程、站前用房工程以及室外配套的给排水、采暖、电气等工程,其他剩余工程拟在二期工程中实施。

存在问题:项目建设期延期较长,超过合同规定建设期近两年。

整改情况: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守信的原则,在双方签订合同的基础上,经项目实施机构和项目公司协商,同意石楼县火车站站前广场建设项目一期工程工期顺延2022年9月30日。

我们将全面聚焦存在问题,在基本整改的基础上,继续深挖问题原因,针对性完善后续举措,确保资金安全规范使用,工程如期达效投用。

石楼县人民政府

2023年1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咨询电话:石楼县财政局    57228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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