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政函〔2022〕51号
石楼县人民政府
关于沙窑水井停运的批复
石楼县城乡供水有限责任公司:
你单位《关于停运沙窑水井的请示》(石供水发〔2022〕04号)及附件已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保障县城居民饮用水安全,同意放弃使用沙窑水井作为饮用水水源。
二、你公司要及时制定管理措施,坚决杜绝居民饮用该水源水质,但可用于农业灌溉。
三、你公司要把具体情况报送市生态环境局石楼分局,重新划定水源地,确定水源地保护区。
特此批复
石楼县人民政府
2022年8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咨询电话:石楼县城乡供水有限责任公司 0358-57222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