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政函〔2022〕13号
石楼县人民政府
关于将石楼县2022年第1批次建设用地
项目纳入我县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的承诺
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做好近期国土空间规划有关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0〕183号)、《山西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近期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管理工作的通知》(晋自然资函〔2021〕406号)、《山西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当前建设用地报批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晋自然资函〔2021〕103号)等文件要求,石楼县2022年第1批次需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现将有关用地规划情况承诺如下:
项目申请使用我县灵泉镇郭村1个乡镇1个村集体土地,用地总面积4.0534公顷。项目用地符合石楼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位于石楼县城镇开发边界内,属于重要民生基础设施项目,已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不占生态保护红线和各类保护地,不与三条控制线管控规则冲突。
我县承诺将批次用地纳入正在编制的《石楼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预支使用我县国土空间规划中新增建设用地规划指标4.0534公顷,并将该项目布局和规模纳入正在编制的国土空间总体规划,预支指标计入石楼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空间规模。
特此承诺
石楼县人民政府
2022年3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咨询电话:石楼县自然资源局 5732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