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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实施石楼县水资源综合规划的批复 石政函〔2021〕66号

石楼县政府 www.sxshilou.gov.cn 2022-01-12 20:10 来源:县政府 放大 正常 缩小

石政函202166号

石楼县人民政府

关于同意实施石楼县水资源综合规划的

水利局:

局上报的石楼县水资源综合规划》收悉,经县政府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石楼县水资源综合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报告》),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山西省水资源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规划报告充分利用现状调查分析,合理进行水资源配置规划,确定全县可利用量2041万立方米,其中地表水可利用量是1376万立方米,地下水可利用量665万立方米,对全县的水资源开采利用起到良好的控制指导作用,原则同意《规划报告》意见。

二、要根据规划和上级审查要求,切实做好各类水资源保护,进一步提升水资源质量,保障饮用水源安全,保护水生态;要基于全县水资源条件和水环境承载能力,提升水资源保证能力,协调好区域和行业用水,基本实现规划区内水资源的供需平衡,以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促进我县人口、资源、环境和经济的协调发展。

三、规划内一切建设活动必须符合规划要求,在规划实施过程中,若确需调整或修改的,按有关程序组织审查报批

石楼县人民政府

20211221

此件公开发布)

咨询电话;水利局  0358--5725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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