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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吕梁市配备举高类消防车计划(征求意见稿)》建议意见的复函 石政办函〔2023〕19号

石楼县政府 www.sxshilou.gov.cn 2023-08-21 11:10 来源:石楼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放大 正常 缩小

市政府办

《吕梁市配备举高类消防车计划(征求意见稿)》已收悉,经县政府研究讨论,结合我县消防实际,建议将《计划》中的涉及石楼县的“配备50米级登高平台消防车1辆”,调整为“配备40米级登高平台消防车1辆”。我县将认真按照《计划》要求,做好经费保障和采购工作。

石楼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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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石楼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572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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