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交通和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地电石楼分公司:
为深刻汲取临县6·7和汾阳6·8重大火灾事故教训,根据《吕梁市高层建筑消防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和全市高层建筑及违建排查整治调度会会议精神,县政府狠下决心,狠抓实效,以铁的意志、铁的措施、铁的纪律,在全县广泛深入开展高层建筑消防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现要求县交通和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和地电石楼分公司于2023年6月30日前对全县在建18栋高层建筑和建成未入住16栋高层建筑采取停水停电措施。各开发商必须无条件配合交通和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地电石楼分公司依规实施停水停电,不得私拉乱接电线、私挖自备井取水,不得暴力抵抗、寻衅滋事,如发现违法违规阻碍或抵抗行为,交由公安部门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对积极配合,完善手续的开发商,经相关部门出具核验手续后予以供水供电。
附件:石楼县手续不全高层建筑名单
石楼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6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石楼县手续不全高层建筑名单
1.在建18栋高层建筑包括:供暖公司门口1栋5个单元、幸福家苑2号楼、景逸福苑5号楼、景逸福苑6号楼、景逸福苑7号楼、景逸福苑8号楼、龙泽苑1号楼、龙泽苑2号楼、龙泽苑3号楼、福泰花园1号楼、福泰花园2号楼、岔沟棚户区建造1号楼、岔沟棚户区建造2号楼、岔沟棚户区建造3号楼、岔沟棚户区建造4号楼、岔沟棚户区建造5号楼、崇文源、后故乡高楼;
2.建成未入住16栋高层建筑包括:王府公馆B栋、王府公馆C栋、王府公馆D栋、福景园A区1号楼、福景园B区1号楼、福景园B区2号楼、学府苑1号楼3个单元、学府苑2号楼3个单元、幸福家苑1号楼、福源地小区2号楼、惠泽嘉园二期B、阳光小区1、阳光小区2、紫竹轩1号楼、紫竹轩2号楼、学府花园。
咨询电话:石楼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5722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