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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严厉打击全县非法加油(气)站(点)的实施方案

石楼县政府 www.sxshilou.gov.cn 2018-12-07 09:27 来源:石楼县政府 放大 正常 缩小

各乡(镇)、县直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全县加油(气)站(点)的安全生产经营秩序,净化危化品油气经营环境,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切实引深扫黑除恶工作,根据《安全生产法》、《石楼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石安发〔2018〕2号)及2018年8月31日县安委会会议精神,从9月4日起到9月底在全县范围内对20个非法加油(气)站(点)开展严厉打击的专项行动,特制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坚持以人民为中心, 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思想,以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中发〔2016〕32号)、《中共山西省委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安  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晋发〔2017〕53号)为抓手,坚决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进一步净化我县危化品油气经营市场环境,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组织领导

县政府成立专门的严厉打击非法加油(气)站(点)专项行动领导组:

组      长:陈  浩   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县长

副  组  长:郑世光   县政府副县长

贾芝升   县政府副县长、公安局局长

解利新   县政府副县长

郭登文   县政府副县长(负责日常工作)

成      员:郑宝峰   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局长

王小林   县公安局副局长

任平儿   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

张  琳   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邓平儿   县住建局局长

宁候保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张元永   县环保局局长

曹瑞昌   县公安交警大队长

马晋军   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局长

高锐平   县电力公司经理

候  魏   县公安消防大队队长

各乡(镇)长均为领导组成员

领导组办公室设在县经信局,主任由县经信局局长郑宝峰同志兼任。办公室负责专项行动的总体安排及资料收集、汇总、梳理、通报、汇总等工作;并受理群众举报及督促处理等情况。

三、专项行动工作步骤及时间安排

1、安排部署(9月4日)

为迅速开展专项行动工作,9月4日召开有领导组、相关涉及非法加油(气)站(点)主要负责人参加的安排部署动员大会,将非法经营的利害关系、本次专项行动的工作任务、时间安排、分类整治标准等进行专门安排部署动员。

2、宣传发动、自整自改(9月5至9月11日)

县政府将在主流媒体和通过各种方式对专项行动做声势浩大的宣传发动工作。各包联单位要深入所包联企业进行实地调研,按照分类整治要求督促、说服企业按标准要求执行。同时,各涉及企业要按照分类整治要求进行对照检查,按照整治标准进行自查自整自改,并经专项行动领导组验收。

3、现场联合执法(9月12至9月26日)

经企业自查自整仍验收不合格的或采取观望迟迟不行动的企业,县政府将组织多部门联合执法,实行“两断三清”(即断水、断电;清理油(气)品、清理设备、清理场地)强制性按标准关停。对在联合执法过程中阻挠执法的将按涉黑问题由公安机关进行处理。

4、成果巩固(9月27日至9月30日)

为确保专项行动成果,对前面工作进行回头看,重点是检查涉及20个企业是否按要求关停,是否有死灰复然等现象。

四、关停标准

为确保专项行动取得显著成效,所有涉及的20个非法经营企业必须无条件停止非法经营行为。为此,关停标准为:清理剩余成品油、断电、拆除加油(气)机、封堵加油(气)口、向罐体内注沙或注水(确保罐体内不会有气体挥发)、用彩钢围挡封站并做好标识标志,实现真停实停。

五、分类整治

(一)对希望继续存续且自愿办理相关证照的手续不全加油(气)站完善规范程序:

1、依法依规接受经济处罚;

2、按标准化建站的要求完善基础设施包括双层罐改造等;

3、各职能主管部门要尽快给予指导、协助、完善手续(办理证照);

4、只有所有手续全部完善到位后方可继续经营。

(二)关闭、取缔非法生产经营行为

1、规模较小、设施、设备不达标的、小旧站点;

2、非法油罐储油点;

(三)黑小油品运输车及油罐车临时加油;

1、坚决禁止无牌、无证油罐车运输、运送油品;(查扣车辆、停止违法行为)

2、坚决打击油罐车临时停靠、提供油品供应。

六、日常盯守及常态化管理

为使打击非法加油(气)站(点)工作常态化,并始终保持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高压态势,坚决巩固好专项行动成果,各乡(镇)要在行动中主动作为、积极配合,并对涉及的20个企业派专人进行死盯死守,真正压实责任,确保专项行动结束后非法加油(气)站(点)不得死灰复燃。同时,各乡(镇)要对意欲非法经营的新建的加油(气)站(点)进行劝阻,确保净化成品油市场。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政府、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专项行动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要积极主动通力配合,认真落实专项行动各个步骤的工作任务,确保专项行动工作取得实效。

(二)搞好宣传发动、营造良好氛围。各乡(镇)、各相关部门要结合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打非治违”行动,印发宣传资料、开展以案说法等多种形式,对专项行动进行广泛的宣传报道。要引导广大企业职工和人民群众积极参与,主动举报非法违规行为,切实增强安全自律意识。

(三)统分结合,明确包联责任。由于时间紧任务重,决定由部分职责关联度大的单位包联。各包联单位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引导、督促所涉站(点)严格落实县政府专项行动任务,任务圆满完成后帮助理顺办理相关手续;交运、交警部门要严厉打击非法运输、运送油(气)车辆;电力部门要做好相应配合工作;公安部门要结合扫黑除恶全程参与保障专项行动的圆满完成。

(四)依法依规打击、严格责任追究。专项行动既要严厉打击、严肃纠正非法违规行为,达到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安全生产事故的目的;又要讲方法、讲政策,严格依法依规进行,将查处非法违规行为与统筹解决相关善后问题结合起来,稳妥处理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具体问题,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附:石楼县非法加油(气)站(点)一览表

(此件公开发布)

  

石楼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9月4日

  

  

  

抄送:县委,县人大,县政协。

石楼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9月4日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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