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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大提升专项行动 实施方案 石环发〔2023〕29号

石楼县政府 www.sxshilou.gov.cn 2023-12-21 17:14 来源:吕梁市生态环境局石楼分局 放大 正常 缩小


为深刻汲取近期各类事故教训,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排查重大安全风险隐患,推动重大事故隐患整改,严防各类事故发生,全力扭转被动局势、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吕梁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转发吕梁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吕梁市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大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的通知》,结合本单位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大提升专项行动,进一步压实责任、完善举措、加强联动,有力有效全面化解安全风险隐患,坚决防范遇制各类事故发生,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主要目标

结合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整治行动,将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大提升行动作为当前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措施和抓手,坚持严执法、零容忍、全覆盖原则,全面排查治理重点行业企业风险隐患,严厉查处打击非法违法行为,真正树牢夯实安全发展理念,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切实防范和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遏制较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确保我县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三、组织领导

成立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大提升行动领导组(以下简称领导组),负责对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组  长:李志强   吕梁市生态环境局石楼分局局长

副组长:郑建征   吕梁市生态环境局石楼分局副局长

        郭宇鸿   吕梁市生态环境局石楼分局副局长

成  各股室(站、队)相关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应急安全股,负责起草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组织协调专项行动,收集汇总上报工作情况,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办公室主任由应急安全股股长王红权担任。

四、重点内容

(一)危险废物专项整治

危险废物产生单位排查整治。在已经纳入环境统计、环境影响评价、排污许可、监督性监测和日常执法检查等监督管理的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基础上,全面摸排辖区内危险废物产生单位情况,排查产废单位实际产生种类和数量与环评的相符性,以及危险废物产生、贮存、处置去向和全国固体废物信息管理系统填报情况,重点排查非法收集、存储、超量存储等问题,对机动车维修企业要特别关注废矿物油、废铅酸蓄电池等危险废物产生、贮存及流向情况。

(二)强化环保设施(设备)专项整治

1.环保设施(设备)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全面排查整治环保设施(设备)运行中可能存在的各类安全隐患。建立问题清单,对突出环境问题和重大隐患整改等问题进行跟踪督办,闭环管理,推动问题隐患整改到位。

2.环保设施(设备)三同时执法检查。对环保设施(设备)设计、施工、验收、投入生产或者使用情况进行全覆盖执法检查,对环保设施(设备)未经验收投入生产和使用,或私保设施工艺等环境违法行为,依法予以查处。

3.环保设施(设备)安全生产监督帮扶。严格落实国务院安委办生态环境部应急管理部联合印发的《关于加强环保设备设施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积极履行环境安全监督管理和指导责任,帮扶指导企业提高设施(设备)运行、检维修等环节的环境安全管理水平。

(三)全面提升环境监管水平

1.建立完善网格化监管体系。提升环境监管规范化、精细化、效能化、智能化水平,着力构建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切实加强危险废物、环保设施(设备)安全监管。

2.开展重点行业专项执法检查。对全县重点行业开展专项执法检查,进一步规范企业环境行为,遏制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发生。

3.开展涉水、涉气和涉固废企业专项执法检查。组织开展涉水、气和固废企业专项执法检查活动,重点对黄河(汾河)流域排污口、固体废物排放、挥发性有机物( VOCs )治理、碳排放报告质量等进行专项执法检查,改善河流断面水质,推动大气污染物协同治理,遏制固废领域违法行为发生。

五、时间步骤

(一)大排查阶段(6月20日至7月5日)。

1.全覆盖无死角排查。认真梳理分析本领域存在的安全生产隐患,开展拉网式、地毯式、解剖式大排查和风险辨识管控,确保查准查深、查到位。同时,严格落实常态化排查制度,做到不停顿、不断档、不留白。

2.各层次多形式排查。采取企业自查、相关股室专项检查、群众监督举报等方式方法进行全面排查,在企业自查的基础上,各相关股室进行全面检查,同时要公开电话、邮箱等举报渠道,接受社会各界的广泛监督助力隐患排查。

3.落实分级分类管理。对排查出的风险隐患要做到一企一策,建立工作台账,明确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清单,分级分类实施闭环管理。

(二)大整治阶段(7月6日至8月5日)。

1.对症下药,分类处置。对检查发现的问题与隐患,坚持一般问题即查即改、重大问题紧盯不放的原则,能立即整改的立行立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责令限期整改,并做到持续跟踪整改到位;查出重大隐患的一律立即停工停产整顿,并制定整改方案,细化责任、到人到岗,明确目标与要求,确保不安全不生产,整改到位再复产。对重大隐患限时整改不了的,一律关闭取缔;对非法生产经营的,一律关闭取缔;对通过整改仍不能达到安全生产标准的,一律关闭取缔。

2.闭环管理,动态清零。对排查发现的问题与隐患,全部建立问题隐患清单、隐患整改销号台账,实行常态排查、动态清零、闭环管理。对排查出的重难点问题要紧盯不放、一抓到底,对非法违法违规行为要严格落实四个一律执法要求和五个一批执法措施,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三)大提升阶段(8月6日至8月20日)。

1.健全各项机制。通过安全责任链延伸、差异化压实各级安全责任、打通责任梗阻等措施,健全完善并严格执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进一步推动安全风险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与应用,健全完善隐患源头治理的长效机制,真正做到终端见效。

2.严格监管执法。认真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十五条硬措施及省、市贯彻举措,对违法行为和生产安全事故严执法、重处罚,倒闭企业安全隐患治理被转主。同时,要创新优化监管方式,对企业主动自查隐患不处罚或轻处罚、对被动执法检查问题重处罚或顶格处罚,推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始终保持安全生产监管高压态势,做到检查必执法、执法必问责、问责必见人见事。

3.强化宣传培训。分层分类开展有针对性的培训、宣传、教育,提升领导干部、企业主要负责人抓安全生产的能力;深入开展安全宣传教育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五进活动,增强群众安全防范意识和避险能力。

4.加强应急处突。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带班、24小时值班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确保信息报送及时准确全面。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常态化开展实战演练,确保关键时候拉得出、上得去、打得赢。突发情况发生后,在舆情应对处置中,能够及时发声,准确回应群众关切,科学有效引导疏导。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高度重视此次专项行动,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加强对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狠抓责任落实。要进一步细化行动方案,建立工作机制,全力以赴开展好专项行动,确保落地见效。

(二)做好统筹协调。要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各项专项行动等重点工作安排部署,统筹安排,同步推进,共同落实。

(三)密切协同配合。要严格落实三管三必须要求,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坚持相互配合、齐抓共管、信息共享、资源共用,加强联系沟通,及时掌握工作进展,确保步调一致、同频共振。

(四)注重建章立制。要对专项行动进行认真总结,深入分析共性问题和重大隐患,深挖背后的深层次矛盾,梳理出在法律制度、政策措施、标准规定等方面需要建立健全、补充完善的内容,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巩固和扩大活动成果。

(五)及时总结上报。分别于每阶段末将本阶段工作情况报安委办

联系人:王红权

联系电话:17703589729

邮箱:w17703589729@163.com

吕梁市生态环境局石楼分局

2023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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