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首次登记公告
编号:20210013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2年1月24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石楼县不动产登记服务大厅
序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面积 | 用途 | 备注 |
1 | 张义 | 国有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石楼县东征大街二郎坡桥北 | 141126012002GB00008W00000000 | 1268.15㎡ | 其他商服用地/城镇住宅用地 |
石楼县自然资源局
2021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