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公告公示

中共石楼县委 石楼县人民政府 关于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来源:司法局 更新时间:2021-02-01 10:31:00

   中共石楼县委 

  石楼县人民政府 

  关于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市委、市政府: 

  2020年,我县坚持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中央、省、市法治政府建设各项部署,按照推进依法行政、创建法治政府的总体目标,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多措并举,狠抓落实,推进法治政府各项工作有序开展,依法行政体制机制进一步完善,政府各项工作法治化、规范化水平进一步提升,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进展。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全力推动法治政府建设任务落实 

  (一)强化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提升履职能力。一是抓“关键少数”。县委、县政府理论学习中心组率先垂范,先后组织学习了《宪法》《传染病防治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专题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和习近平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及省、市、县各项部署,提高履职能力。二是抓谋划安排。制定印发了《2020年全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明确了工作任务,夯实了工作责任,从学法对象、学法内容、学法方式等方面对学法提出具体要求。三是抓全员覆盖。将宪法法律培训学习列入县委党校年度干部教育培训必修课,每期干部培训至少安排1次法治专题学习。深化“法律六进”,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组织开展法治进机关、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法治广场建设和国家宪法日等法治宣传活动。 

  (二)加强组织领导,专题研究部署。坚持党对法治工作的领导,把依法治县、依法执政与依法行政统一起来,全力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落实。一是强化统筹谋划。2月19日,中共石楼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召开了第三次会议,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重要讲话精神和李正印书记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第三次会议讲话精神,学习了《传染病防治法》《野生动物保护法》《突发事件应对法》三部法律,研究我县依法治县的相关工作,明确了今年工作要点,全力落实各项工作,统筹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二是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及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多次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贯彻意见。各行政机关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工作任务,真正把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逐条逐项履行好、落实好。三是强化督查考核。将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作为衡量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三)促进民营企业发展,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制定了促进民营企业发展相关文件,召开会议研究解决具体问题,推动各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全面落实优化提升营商环境行动。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开展法治政府建设要求,配合做好规范行政执法、优化营商环境的调研工作,转发了《中共吕梁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转发<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执法协调小组关于规范行政执法优化营商环境的调研方案>的通知》,较好地完成了2020年山西全省域营商环境网上评价工作。 

  二、深入推进法治石楼建设,营造法治社会氛围 

  (一)认真开展宣传教育活动。今年以来,采取多种方式进行法治宣传教育。一是结合“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4·15”国家安全日、“6· 5”环境保护日、“6·26”国际禁毒日、“12·4”国家宪法日等节日,共举办大型宣传活动6次,活动主要以宣讲和解答咨询的形式,面向社会大众大力宣传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引导群众依法反映利益诉求,使法律知识进一步得到普及。二是通过“法律六进”活动积极开展法治宣传。组织律师深入树德枣业有限公司、中海沃邦等企业进行法治宣传,大力促进企业复工复产。5月份以来,开展了“法律进学校”“法律进农村”“法律进社区”等活动,共开展活动17次。三是积极拓宽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建设。印发了《关于推进全县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建设的意见》,建立了石楼县禁毒宣传教育基地,积极开展禁毒普法宣传。四是利用新媒体大力普法。在石楼电视台开设了《平安石楼》栏目,现已开播33期,同时,利用“石楼政法”“微石楼”微信公众号等大力宣传、普及法律知识。 

  (二)积极开展法治惠民项目。我县将开展法治惠民活动作为今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内容,印发了《关于开展2020年度法治惠民活动的通知》,组织各单位申报了依法防控食品安全风险、依法治理地质灾害、依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等2020年度法治惠民项目,进一步惠及广大人民群众,增强了人民群众的法治建设获得感。 

  (三)大力实施农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提高法治乡村建设水平。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市委“三零”单位创建的决策部署,出台了《关于在全县农村(社区)培养“法律明白人”的实施意见》,组织落实了培养对象,118名全部登记造册,邀请山西太初律师事务所、东征律师事务所律师开展了“法律明白人”培训活动,共培训18次。同时,利用“山西普法”在线平台,完成了“法律明白人”线上培训活动,900余人参与线上学习,进一步推动农村(社区)培养“法律明白人”工作落实到位,有效地提高了农村(社区)“法律明白人”的政策水平、法律素养和依法解决矛盾纠纷能力,营造了“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氛围。 

  (四)做好“七五”普法总结验收工作。一是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印发了《“七五”普法总结验收工作实施方案》,制定了详细的乡镇层面、县直层面两级“七五”普法总结验收考核评估细则,做到任务明确到部门单位,确保“七五”普法总结验收准备工作有序有效开展。二是回顾总结,整理资料。全面回顾总结了“七五”普法五年来的工作开展情况,整理了5年来的相关资料,并上报了工作总结,形成了石楼县“七五”普法工作成果。三是接受考核、总结验收。8月11日,县政府组织召开了“七五”普法验收汇报会,县委、县政府向市委验收组汇报了我县“七五”普法工作开展情况,县公安局、市监局、龙交乡“七五”普法工作接受了验收组的随机抽查,得到了检查组的充分肯定。四是注重实效,提高社会知晓率。充分利用展板、宣传栏以及微信公众号等,大力宣传“七五”普法以来石楼县法治宣传教育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方面发挥的作用及先进典型,着力提升我县法治宣传的社会知晓度和美誉度。 

  三、坚持服务大局,切实提高依法行政制度建设质量 

  (一)审查各类规范性文件,严把“制发”入口。我县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下发的《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的指导意见》和《山西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与监督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扎实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全年共审核规范性文件8件,分别是《石楼县行政审批事中事后监管办法(试行)》等7项制度、《石楼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被征地农民实行基本养老保险补贴的实施办法(试行)》《石楼县农村房地一体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实施方案》《石楼县乡镇权责清单》《石楼县道路交通安全应急预案》《石楼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应急预案》《石楼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指南》《石楼县乡镇权责清单外事准入制度》,提出修改意见16条,其中执法主体不明晰的1条、法律法规适用不准确的11条、程序不规范的3条、继续使用废止法律法规的1条,切实增强了规范性文件制定的科学性和合法性。 

  (二)加大备案审查力度,落实“备案”审查。坚持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的原则进行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和审查工作。全年共备案8件,其中县政府及政府办公室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向市政府和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1件,县政府所属工作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或者两个以上工作部门联合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向县政府备案7件。 

  (三)建章立制,建设美丽石楼。5月份以来,县政府聘用了城乡整治律师团队,为切实改善我县城乡人居环境,建设宜居宜业的美丽石楼,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提供法律保障。律师团队配合相关部门依法整治城乡环境,较好地完成了工作任务。印发了《关于制定<石楼县城市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各相关单位结合职能,制定相应的城市管理细则,目前《石楼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指南》已完成合法性审核。 

  四、完善决策机制,健全政府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一)完善行政决策机制。完善县政府决策制度,规范决策程序。严格执行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规定,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核、集体讨论决定确定为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凡涉及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决策,必须经县长办公会或县政府常务会议集体讨论决定。 

  (二)广泛征求意见。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决策事项通过公示、举行听证会等方式来征求意见;对涉及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事项,坚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列席政府常务会议,充分听取和吸收代表、委员的意见和建议,广泛征询意见,确保决策制度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 

  (三)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规范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工作。一是落实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出台了《关于落实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全面推进法治石楼建设的紧急通知》,认真组织对符合申报“两公”律师条件人员进行了摸底汇总,全县拥有法律职业资格或律师资格45 人,符合条件15人,申报15人。二是进一步加强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全县40家单位聘请了法律顾问,为政府部门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经济和社会事务、为企业防范运行风险提供法律意见和法律咨询。三是充分发挥东征律师事务所职能,东征律师事务所律师参与了医患纠纷、劳资纠纷、交通事故纠纷、工伤事故等的矛盾纠纷调处以及代理参与诉讼。截至目前,完成诉讼业务57件,其中全面提供法律援助20件,担任法律顾问7家,义务法律咨询及代书780余人次,使矛盾纠纷得到了合情合理的解决,确保了社会和谐稳定。 

  五、深化体制改革,持续提升执法水平 

  (一)抓主体,依法清理公示全县执法主体和执法人员信息。在去年行政执法主体和行政执法(监督)人员清理工作的基础上,今年将已公示的行政执法主体与执法人员信息录入全国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系统。4月29日,我县举办了2020年新申领行政执法证人员公共法律知识考试,考试合格率达到了92%,新申领和到期换发执法证人员的执法证已全部发放共61人。9月18日,在石楼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了第二批县级行政执法主体,分别为石楼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石楼县机要保密局、石楼县档案局、石楼县新闻出版局、石楼县民族宗教事务局、石楼县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石楼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石楼县残疾人联合会等。12月29日,进行了第二次新申领行政执法证人员公共法律知识考试,合格率98%,新申领执法证人员共100人,进一步为依法行政奠定了基础。 

  (二)抓制度,健全落实行政执法制度。制定印发了《石楼县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石楼县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相关清单指南流程图模板》《关于提交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相关清单指南流程图的通知》,积极安排部署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同时,在石楼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开设了“行政执法”专栏,以便公示三项制度相关清单指南流程图模板,推动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落实。 

  (三)抓事项,深入推进乡镇行政执法事项清单编制工作。10月9日,转发了《吕梁市司法局 吕梁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中共吕梁市委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乡镇(街道)行政执法事项机构清单编制工作的意见》,10月12日,召开了石楼县乡镇行政执法事项清单编制工作安排部署会,针对乡镇行政执法事项清单编制工作进行了任务分解,初稿完成后,各乡镇、各单位已逐一确认,在石楼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了《石楼县乡镇执法事项清单》。同时,印发了《石楼县乡镇“街乡吹哨、部门报到”工作实施办法》和《“一村一法律顾问”制度》等。乡镇行政执法事项清单编制工作进一步深化了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推进基层综合行政执法,构建了职责清晰、责权一致、高效有序的乡镇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机制。 

  六、坚持多措并举,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一)织密人民调解组织网络。按照组织领导、人员机构、制度运转、工作保障四到位要求,全方位建立完善县、乡、村三级矛盾纠纷调解中心(室)。截至目前,全县建立健全三级调解组织165个,选聘调解员645名,建立了6个专业性、行业性行政调解组织,调解员30人。各级各类人民调解组织已实现县、乡、村全覆盖和手机上报案件全线启动。 

  (二)加强人民调解员培训。在认真贯彻落实疫情防控要求的基础上,借助政治理论学习的方式,组织人民调解员认真学习市局文件精神及最新法律法规。同时,大力发挥媒体作用,通过钉钉、微信等网络平台积极参与培训,加强学习。在日常工作中,调解员也可以通过手机随时和司法所、法律服务工作者进行实时沟通、咨询,确保工作高效、规范,摸排线索不遗漏、调解案件不出错。 

  (三)积极落实“以案定补”。为保障调解员合法权益,提高工作积极性,县委、县政府对人民调解工作实施“以案定补”,从指导思想及目标要求、适用范围及补贴办法、调解案件类别的认定标准、规范化调解案件认定标准、补贴发放对象、案件补贴标准、案件审核和补贴发放程序、严格补贴发放纪律八个方面作出了详细规定。各乡镇、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于每季度末,将已经调解结案的卷宗装订整理并对调解案件进行初步分类登记后,报各司法所审核,经乡镇党委政府分管领导把关后报县委政法委、县司法局复审,经复审合格的,每年底按调解案件类别给予补贴。2020年,“以案定补”165 件,共4.2万元。 

  (四)加强诉调对接、访调对接、公调对接工作。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推进司法诉讼与人民调解衔接,成立了石楼县诉调对接人民调解委员会,调委会成立以来,共受理委托移送调解9件。在县信访办设立“访调对接”工作室,选派2名律师轮流值班,实体化运作,实现了人民调解与信访工作的无缝对接。县信访调解室全年办理调解案件7件。在派出所、警务室成立了调解委员会10个,调解员200人,智慧调解系统录入案件144件。 

  (五)强化重大时间节点重点排查化解。在日常梳理排查矛盾纠纷的基础上,加强在疫情防控期间、国庆等重要时间节点的矛盾纠纷排查,实行矛盾纠纷安全稳定情况日报告制度,各级调解组织开展滚动式、地毯式排查化解,重点对人民调解受案范围内的重点人员开展针对性排查,积极预防和化解。截至目前,已组织全县各级调解机构及时化解了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矛盾纠纷418起,无一起因执行政策上的偏差而引起不稳定的事件,得到了人民群众的一致好评。 

  七、强化行政权力制约监督,进一步规范权力运行 

  (一)自觉接受人大和政协监督。认真听取人大和政协代表的意见建议,积极办理县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 

  (二)推进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围绕全县法治石楼建设考核评价以及行政执法工作实际,以日常监督与专项监督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包括执法主体队伍情况、重大行政行为备案、案卷评查等日常监督和三项制度执行情况、五大领域行政执法情况等的专项监督,开展全面立体的行政执法监督工作。 

  (三)认真办理行政复议应诉工作。严格依照《行政诉讼法》和《行政复议法》,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遵循合法、公开、公正、及时、便民和有错必纠的原则,畅通行政复议渠道,充分保障行政相对人的复议申请权利,依法受理符合法律规定的行政复议申请,维护法律赋予公民的权利。 

  八、存在问题和薄弱环节 

  一是工作推进不平衡,乡镇、部门之间法治建设的进展程度不同步、目标及任务落实效果差距较大等问题。二是执法人员素质还需提高,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仍需提升,学法用法的积极性、主动性还需加强。三是干部队伍法律素质有待进一步夯实,普遍存在法治观念淡薄,执法水平较低、专业技术人员缺乏,文化层次参差不齐等问题。 

  九、下一步打算 

  我县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寻找差距,弥补不足,认真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完善法治机构和专业人员队伍,加强执法人员培训,丰富普法宣传教育形式,加快执法机构机制改革,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大执法监督力度,强化督导检查,下大力气推动我县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再上新台阶。 

    

    

    

  中共石楼县委          石楼县人民政府 

                         2021年1月14日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