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0年11月15日我局拟对石楼县屈产河县城东河湾段河道改移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限报告书为5个工作日,报告表为3个工作日。
通讯地址:吕梁市生态环境局石楼分局办公室
邮编:032500
联系电话:0358-5722447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 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对策和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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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楼县屈产河县城东河湾段河道改移工程建设项目 |
石楼县灵泉镇二郎坡村西南侧(屈产河县城东河湾段) |
石楼县水利局 |
吕梁市离石区众义青净环保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1.石楼县屈产河县城东河湾段河道改移工程建设项目属于新建项目,由石楼县水利局负责建设。项目建设地点位于石楼县灵泉镇二郎坡村西南侧(屈产河县城东河湾段,项目总投资2404.41万元,全部采用石楼县财政资金。本项目计划对屈产河二郎坡村西段河道进行改线,河道改移长度为631m,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堤防建设、河道改线、边坡防护等。工程河道防洪标准为20年一遇,提防工程级别为4级,边坡级别为4级。 |
一、本项目主要对环境影响在施工期、运营期产生以下污染物1.废气主要包括施工产生的扬尘、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产生的燃油废气。2.废水主要包括施工期施工车辆及机械设备定期冲洗废水、基坑排水经隔油池、沉淀地等污水,以及施工期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3.固废主要包括施工弃土、建筑垃圾以及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4.噪声主要是施工期施工机械噪声。5.生态主要是施工时使河道及沿岸的生态受到一定程度的破坏。 二、1.严格落实施工期各项污染治理措施,确保污染物达到排放。2.施工尽可能避开交通高峰期。3.积极配合当地政府和环保部门对施工周围环境质量进行严格监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