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楼县职业中学2022年部门预算
按照《石楼县预算信息公开和“三公”经费公开实施方案》相关政策要求,现将石楼县职业中学2022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信息公开如下。
第一部分 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规,贯彻落实主管教育行政部门的工作指示,制定并实施 全县职业教育事业发展规划,管理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组织实施主管教育部门规定的各级各类学校教育教学基本要求,课程标准和课程计划。
(二)负责职业教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会同教育主管部门研究制定学校的设置标准,使学生更好的在升学和就业平衡。
(三)负责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工作,指导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指导开展教育科学研究和教学研究。
(四)负责教育方针、政策、法规的宣传工作。
(五)贯彻党和国家现代职业教育方针、政策,服务发展、促进就业,为社会培养初中级技术技能型人才。创新教学模式、发展校企合作、畅通就业渠道、强化中高职衔接。提升教师素质、促进学生发展、健全学校制度,规范学校管理,严格财务管理、人事管理、资产管理,充分发挥服务经济,服务社会的职能。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校内设机构主要包括:办公室、教务处、德育处、总务处、团委、资助中心、电教室。我校现有在职教职工107人,退休人数25人,遗属2人。学生828人。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预算报表
见附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一)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财政预算总收入14911900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4911900元,比2021年10553500增加4358400元,增加41.30%。主要原因:社保缴费列入预算,学生人数增加,个人补助增加。
(二)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财政预算总支出14911900元,本年支出按支出科目分类:工资福利支出13322800元,与2021年工资福利支出9278800增加4044000元(社保缴费列入预算,增加预算);商品和服务支出943100元,比2021年商品服务支出808400增加134700元(增加物业管理费和福利费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646000元,比2021年466300元,增加179700元(学生人数增加,补助增加);资本性支出在2022年未涉及,2021年其他资本性支出也未涉及。
本年支出按支出性质分类:基本支出14911900元,比2021年10553500元增加4358400元,增加41.30%。主要原因:社保缴费列入预算,学生人数增加,个人补助增加。
二、“三公”经费情况
我单位无“三公”经费。
三、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我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四、政府采购情况
由于工作需要,2022年政府采购预算为1266300元(办公设备、家具用具、耗材、各项服务等)。
五、绩效管理情况
本单位无重点项目,因此不存在重点项目绩效评价。
六、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车辆情况
单位公务用车编制为0,实际运行车辆为0,应急公务车为0,工作保障车为0,特种车为0,调研车领导用车为0。
资产情况
本单位资产总价值为59559729元,主要包括:1、房屋建筑物7套,价值45298485元; 2、通用设备714件,价值4552308元;3、专用设备915件,价值7750689元;4、家具用具3541件,价值1725747元;5、图书有10000册,价值170000元;6.无形资产价值62500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项目支出分为其他运转类项目支出和特定目标类项目支出。其他运转类项目支出: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为履行职能,在日常公用经费定额以外、维持单位运转和完成其他工作任务所必需的支出。特定目标类项目支出:是指中央、省、市规定的政策性项目支出,县委、县政府确定的重大项目经费,国家、省、市要求的配套资金,行政事业单位为完成其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项目支出。
三、“三公”经费:指各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五、政府购买服务:根据我国现行政策规定,政府购买服务,是指政府按照一定的方式和程序,把属于政府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交由符合条件的社会力量和事业单位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政府购买服务是一种契约化的公共服务提供方式,具有权责清晰、结果导向、灵活高效等特点。
六、一般公共预算:是指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专指教育收费,包括目前在财政专户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党校收费,教育考试考务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
九、单位资金:是指除政府预算资金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以外的资金,包括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
十、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