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预算法》有关要求和石楼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石楼县预决算信息和“三公”经费公开实施方案的通知》(石政办发[2014]55号)文件精神,现将石楼县自然资源局2019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情况公开如下:
一、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石楼县自然资源局是主管全县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规划、管理、保护与合理利用、测绘行政管理及不动产登记管理、地质灾害防治、土地整治工作的县人民政府组成部门。
(一)、主要职责
1.管理、保护与合理利用土地资源、矿产资源。贯彻实施土地资源、矿产资源、测绘管理的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和办法。
2.负责全县的不动产登记发证工作。
3.负责土地、矿产、执法监察工作。依法保护土地、矿产资源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调处权属纠纷,查处违法案件。依照规定负责有关行政复议。
4.组织基本农田保护,负责未利用土地开发、土地整理和土地复垦工作,确保耕地面积总量动态平衡。
5.负责全县地籍变更工作。组织土地资源调查、地籍调查、土地统计和动态监测。负责土地确权、土地纠纷调处、登记发证及地籍测绘等工作。
6.负责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出租、抵押、交易和土地储备等工作。负责全县建设用地的征地和农村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工作。
7.承担各类用地的规划、审查、报批的工作。
8.依法实施地质勘查行业管理,负责地质勘查单位资格的初步审核,负责全县非煤企业的办证延续工作及煤矿的日常管理工作。
9.组织监测、防治地质灾害。管理和使用好国家拨给的地质灾害治理资金。
10.管理县本级基础地理信息数据,负责自然资源信息系统的建设和网络的正常运行。
11. 管理和使用好各类专项资金以及县财政拨给的各项工作经费。
12、承担县自然资源管理的日常工作。
(二)、机构设置
自然资源局属正科级行政机关。在职公务员5人、全额事业人员51人、行政退休人员8人、遗属补助1人,共65人。机关内设土地储备中心、土地开发整理中心、执法监察大队、交易中心、规划测绘股、矿管股、地质灾害股、信息股、地籍股、耕保股、档案股、土地利用股、财务股、4个自然资源中心所、不动产登记中心等18个职能股室。
二、本单位属于一级预算单位,无下级预算单位,本级预算公开即是本单位汇总预算。
三、 部门收支预算及增减情况
2019年度县财政共安排我局收入预算5830900元,支出预算5830900元,全部为财政拨款收入。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19年度我局收入预算为5830900元,比上年减少了76%,减少原因为2018年度项目验收,保证金及尾款全部付清,今年减少了这部分支出。
(二)支出预算说明:
预算支出为5830900元。其中基本支出4330900元、项目支出1500000元。
1、基本支出:较上年减少了5%,减少原因为2018年调走了1人,福利费的预算减少。
(1)工资福利支出3565936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286400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07364元。
2、项目支出:较上年减少了282%,减少原因为2018年度项目验收,保证金及尾款全部付清,今年减少了这部分支出。
(三)“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38000元。
1、公务接待费0元,公务出国0元。
2、公务用车支出预算38000元(其中:1、公务用车购置0元。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8000元,主要用于:本局公务车辆油费、交通过路费、车辆修理费、车辆保险费及车船使用税等费用。)由于机构改革业务量增加,所以无增减与2018年持平。
四、 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19年我局机关运行经费为5830900元。包括基本工资2031228元,津贴补贴277639元,奖金169269元,绩效工资1087800元,办公费90000元,印刷费10000元,水费4500元,电费25000元,邮电费20000元,差旅费100000元,维修费60000元,培训费20000元,劳务费28400元,委托业务费330000元,福利费712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8000元,其他交通费40000元,退休费403812元,生活补助3552元,办公设备购置费20500元,基础设施建设1000000元。
五、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预计政府采购368500元,货物类38500元,(其中:办公用纸18000元,电脑14000元,打印机1500元、办公用椅1000元、空调4000元)服务类330000元为地籍变更及卫片执法330000元。
六、国有资产情况及重点项目绩效评价结果说明
本年度年初资产合计10700259.3元。其中:房屋及房屋构筑物2172平方米,价值7445300元,;通用设备1588657.2元;专用设备144840元;家具及家具用具1521462.1元。
本年度我局共有重点项目1个。即王村地质灾害防治项目年度总投资238.86万元,这项工作的完成保证了第七小学2000余名师生及周边3000余名住户的生命财产安全。
七、部门决算名词解释说明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 款。
2、政府性基金: 反映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经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具有专项用途的资金。
3、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 办公用房水电费、 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
6、“三公”经费:指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
石楼县自然资源局
2019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