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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石楼县委巡察办2021年度部门决算

来源:中共石楼县委巡察办 更新时间:2022-09-30 16:51:11

中共石楼县委巡察办

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二)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部门决算公开相关信息统计表

第三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部门决算收支情况

二、“三公”经费情况

三、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四、政府采购情况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六、绩效管理情况

七、其他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

二、事业收入

三、经营收入

四、其他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

七、结余分配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

九、基本支出

十、项目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一)传达贯彻县委和领导小组的决策部署,向领导小组报告工作情况;

(二)统筹、协调、指导巡察组开展工作;

(三)承担巡察工作的综合协调、政策研究、制度建设等工作; 

(四)对县委和领导小组决定的事项、巡察整改及巡察移交事项进行督办; 

(五)对巡察组组长库、巡察工作人员库和巡察专业人员库的建设管理工作,负责对巡察工作人员进行培训、考核、监督和管理;

(六)与纪检、组织、政法、审计、信访等机关和部门进行沟通联络、工作协调; 

(七)指导县委巡察工作;

(八)负责与市委巡察办的日常联络工作;

(九)负责巡察工作的后勤保障和巡察资料的统一保管;

(十)办理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中共石楼县委巡察办是县委工作部门,正科级建制,内设办公室、巡前办、整改办等,下设巡察事务服务中心。单位行政编制14人,实有行政人员5人。

第二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见附件1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部门决算收支情况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总计106.07万元、支出总计106.07万元。与2020年相比,收入总计减少37.96万元,下降26.36%,支出总计减少37.96万元,下降26.36%,主要原因是压缩行政支出。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合计106.0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6.07万元,占比1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支出合计106.0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6.07万元,占比10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06.07万元、支出总计106.07万元。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总计减少37.96万元,下降26.36%,财政拨款支出总计减少37.96万元,下降26.36%。主要原因是压缩行政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06.0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37.96万元,下降26.36%。主要原因是压缩行政支出。其中,人员经费59.59万元,占比56.18%,日常公用经费46.48万元,占比43.82%。

(2)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06.0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04.29万元,占98.32%;农林水(类)支出1.78万元,占1.68%;

(3)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106.07万元,支出决算106.0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年初预算104.29万元,支出决算104.2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用于单位运行支出。较2020年决算增加(减少)35.76万元,下降25.53%,主要原因压缩行政支出;农林水(类)支出年初预算1.78万元,支出决算1.7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用于驻村工作队支出。较2020年决算减少0.22万元,下降11%,主要原因驻村工作队压缩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6.0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9.59万元,主要包括在职人员基本工资及津贴补贴;公用经费46.4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劳务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6.47万元,支出决算6.47万元,完成预算的100%,比2020年增加2.57万元,增长65.8%,主要原因是:调入公车年限久远,车况较差,车辆维修费用增加。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1年我单位无公务用车购置费。

2021年我单位无因公出国(境)费。

2021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6.47万元,与2021年年初预算数相比,减少0.03万元,下降0.46%,与2020年支出数相比增加2.57万元,增长65.8%,主要原因是:调入公车年限久远,车况较差,车辆维修费用增加。

2021年我单位无公务接待费。

2021年未购置公务用车,公务用车保有量2辆,未发生国内公务接待。

三、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6.48万元(公开表10表中数据),比2020年减少26.42万元,降低36.24%。主要原因是:压缩行政运行支出。

四、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4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46万元。政府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4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4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应急保障用车1辆、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巡察组外出调查了解;无单价50万元或100万元(含)以上的通用设备。

六、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21年年初预算批复的重点项目和经常性项目共1个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涉及预算资金28.4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额的61%。组织对2021年度公用经费项目预算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预算资金28.48万元,占支出总额的61%。

组织对公用经费项目开展了单位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8.48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项目实施中的每一笔支出均严格落实财务支出规定,在支出标准范围内合理开支,能够保障单位日常运转,保证巡察业务的正常开展。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公用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为88.7分。全年预算数为32.39万元,执行数为28.48万元,完成预算的87%。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资金情况分析。本年财政拨款公用经费32.39万元,支付执行率为87%。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经费6.4万元,占总支出的22%;差旅费16.7万元,占总支出的59%;其他日常办公开支5.38万元,占总支出的19%;二是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全年保障3辆公务用车正常运维,能够保障巡察工作完成度在95%以上,支出完成进度基本能够完成,确保各项工作能够正常开展,单位正常运转,工作人员满意度在99%以上,各项主要指标基本能够实现年度目标任务。

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因巡察业务外出下乡需要,公务用车损耗较大,且公务用车年限久远,故所需维护费用会逐步增加,目前费用所保障的公务用车运维数量呈逐步下降趋势。同时巡察业务外出差旅费出现跨年报销的情况,故支付完成进度会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下一步改进措施:将进一步完善公务用车管理制度,加强公车维护保养,延长使用寿命。同时督促尽早报销差旅费,及时跟进支出进度。

项目绩效自评综述:公用经费项目是单位正常运转的重要保障,同时也体现出单位日常管理的成效,项目中的每一笔支出均严格执行财经制度规定,保证合理合法合规,同时最大程度保证单位日常运转,保证巡察业务的正常开展,故及时进行绩效评估工作,确保日常经费能够为巡察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附件2.绩效目标自评表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指县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第五部分附件

石楼县委巡察办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XLS

石楼县委巡察办2021年度绩效目标自评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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