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石楼县财政局关于转发《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2年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即石财预【2022】5号文件精神要求,现将石楼县总工会2022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信息公开如下:
一、石楼县总工会的基本情况
(一)石楼县总工会的主要职责是:窗体顶端窗体底端中国工会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职工自愿结合的工人阶级的群众组织,是党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国家政权的重要社会支柱,是会员和职工利益的代表。工会履行“维护、参与、教育、建设”四项职能,重点突出“维护”职能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推动社会的进步和发展,据此石楼县总工会的主要职责是:
1、根据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中国工会章程》以及党在各时期的中心任务,研究确定全县工会工作的指导方针和工作任务,团结和带领全县各级工会及广大职工围绕党的中心工作,积极投身于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建设中。
2、加强职工思想政治建设、职业道德建设,提升政治站位、强化政治自觉,树立“四个意识”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同党中央高度一致。。
3、维护职工群众的合法权益和女职工的特殊权益,参与有关部门涉及职工切身利益方面的有关政策、措施的制定工作,向县委、县政府反映职工群众的愿望和要求,并提出意见和建议,负责全县各级工会与党、政方面有关问题的协商和处理。
4、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关于职工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障制度的执行,参与劳动关系的协调处理和集体合同的签订。
5、协助党委政府做好全县劳模的推荐、评选工作,负责劳模的日常管理工作,负责“五一”劳动奖章、奖状获得者的评选表彰和日常管理及五小竞赛活动。
6、督促并负责全县工会经费的收缴和工会财务管理、审查、审计工作,指导和协调工会企事业的发展,负责对县总工会所属资产经营管理,确保工会资产保值和增值。
7、开展职工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工作,参与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开展劳动竞赛、合理化建议、技术协作、科技创新等经济建设活动。
8、负责会员发展、会籍管理、工会组建工作;协助乡镇、局(系统)、村(社区)工会干部的选配、教育、管理以及负责指导工会的换届、选举工作;组织实施工会干部的业务培训;搞好工会自身的改革和建设。
9、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它任务,承担上级工会交办的有关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内部机构设置情况
石楼县总工会属于行政编制单位,具体内设有办公室、资产财务部、组织民管部、经济技术部、法律维权部、女工部、服务中心。
(三)人员编制、在职人员情况。
石楼县总工会有在职人员15人(其中财政全额负担行政人员2人、挂职住会2人、俱乐部人员10人),退休人员12人,合同制人员9人,遗嘱人员1人。
二、本级预算和所属单位预算在内的汇总预算。
石楼县总工会无下级预算单位,本级预算即是汇总预算。
三、石楼县总工会2022年部门预算数据变动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增减变动情况
石楼县总工会2022年部门预算收入为225.72万元,全部为公共财政预算。上年预算收入是182.56万元,比上年有所增加。预算收入增加的原因是编撰石楼县总工会县志,增加资料撰写审查费、印制费、出版费和楼房顶部漏雨维修处理等费用,因此预算经费增加。
(二)支出预算增减情况
石楼县总工会2022年支出预算为225.72万元,2021年支出预算是182.56万元,比上年有所增加,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21.9376万元,较上年增加9.27%,增加原因是人员正常调资和俱乐部人员养老金缴纳致使支出增加;商品和服务支出97.0336万元,较上年增加 ,增加的原因是工会县志的编撰工作和房顶漏水情况的处理费用的增加所致。
机关运行经费增减变动情况
石楼县总工会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97.0336万元,比上年60.632万元,增加37.12%.增加原因是工会县志的编撰工作、楼房顶部漏水维修、县工会换届工作等致使经费增加,其中:办公费经费111036元,印刷费25万元,水费20000元,电费40000元,邮电费20000元,差旅费50000元,维修费25万元,会议费6万元(工会换届工作会议),福利费3000元,其他交通费5万元。
五、“三公”经费预算增减变动情况
“三公”经费2022年预算支出为零。本单位公车改革没有公车压缩支出,减少公务接待,2021年“三公”经费支出预决算为零。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石楼县总工会2022年政府采购预算6.7万元,财政预算内资金采购预算6.7万元。比2021年减少3.3万元,减少原因是本单位基础实施基本结束,支出费用逐步减少,档案室进一步完善,只有部分办公设备需要更新,职工书屋有待继续强化。
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石楼县总工会现有资产3027.63万元,其中固定资产2553.49万元,这些资产都是工会资产,也都属于国有资产。
八、绩效管理情况。
2022年本单位无重点项目,无绩效目标管理预算。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指各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五)政府购买服务:根据我国现行政策规定,政府购买服务,是指政府按照一定的方式和程序,把属于政府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交由符合条件的社会力量和事业单位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政府购买服务是一种契约化的公共服务提供方式,具有权责清晰、结果导向、灵活高效等特点。
(六)一般公共预算:是指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对国有资本收益作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
(九)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专指教育收费,包括目前在财政专户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党校收费,教育考试考务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
(十)单位资金:是指除政府预算资金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以外的资金,包括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
(十一)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附: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