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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楼县政法委委员会 2022年预算公开情况

石楼县政府 www.sxshilou.gov.cn 2022-04-13 10:11 来源:石楼县政法委委员会 放大 正常 缩小

石楼县政法委委员会 2022年预算公开情况

第一部分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2022年度部门预算报表

一、中国共产党石楼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2年预算收支总表

二、中国共产党石楼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2年预算收入总表

三、中国共产党石楼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2预算支出总表

四、中国共产党石楼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2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中国共产党石楼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六、中国共产党石楼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2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基本支出分经济科目表

七、中国共产党石楼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2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表

八、中国共产党石楼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2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中国共产党石楼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2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出预算表

十、中国共产党石楼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2一般公共预算 “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一、中国共产党石楼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表表

第三部分2022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二、“三公”经费情况

三、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四、政府采购情况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六、绩效管理情况

七、其他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

二、事业收入

三、经营收入

四、其他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

七、结余分配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

九、基本支出

十、项目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

第五部分附件

第一部分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1.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指示,根据县委、县政府的部署,统一指导政法各部门和综合治理成员单位的工作。

2.围绕县委、县政府对政法工作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作出全面性部署,并督促贯彻落实;参与依法治县方针的实施。

3.组织、协调、指导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督促有关部门抓好落实。

4.组织开展政法工作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调查研究,提出政法工作改革和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意见。

5.检查监督政法部门执行法律、法规和党的方针政策的情况,结合实际,研究制定严肃执法、落实党的方针政策的具体措施,督促纠正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协助有关部门查处执法中的违法违纪问题。

6.支持、监督政法各部门依法行使职权,组织查处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及非法干涉、干预和影响政法干警依法执行公务的事件;督促、协调政法各部门密切配合查处大案要案,研究、协调有争议的重大、疑难案件;指导全县政法部门信访工作。

7.组织、协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研究制定并督促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具体措施。

8.研究制定加强政法干部队伍建设的措施;协助县委组织部考察、管理政法部门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协助管理镇、街道综治副职,组织指导政法部门干部队伍的教育管理和培训工作。

9.组织、指导有关部门开展政法、综治宣传工作,推广政法、综合治理工作的先进经验,表彰政法、综合治理工作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

二、机构设置情况

本单位为行政单位,全额财政拨款,内设机构:政工宣教科、法制办、政法检查科、扫黑办、矛排办、护路护线办、办公室、财会股等。

单位人员基本情况:本单位人员共计84人,其中公务员8人,处级1人,正科3人,副科2人,科员2人;事业全额编制12人;政法专干53人;其他人员1人;遗嘱补助人员1人;退休人员9人。单位所有人员全年工资由财政全额拨付。

我单位无下属算单位。本级算公开即为汇总

第二部分2022年度部门预算报表

见附件1

第三部分2022年中国共产党石楼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预算说明2022年预算收入532.59万元,2021年预算收入425.52万元,均为财政

拨款收入,较上年增加25.16%,情况说明:增加社会保障费112.81万元。

(二)支出预算说明

1、按照收支平衡原则,2022年我单位预算支出532.59万元,较上年增加25.16%。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04.2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1.2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12.03万元,较上年增加13.41%(情况说明:因开展工作需要开支);其他资本性支出15万元,较上年减少67.42%;(情况说明:压缩资金,节约开支)。不包括工资调档晋级增加费用。

2、2022年安排机关运行经费112.03万元,其中:办公费18万元,印刷费20万元,水费1万元,电费12万元,差旅费5万元,邮电费5万元,维修(护)费5.2万元,培训费15万元,劳务费6万元,工会经费0.48万元,福利费2.3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9.99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本年度我单位预收“三公”经费预算2万元用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具体明细如下:

1.公务用车购置及保有情况:本年度本单位使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

2.公务接待情况:本年度本单位使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公务接待0批次。

3.“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说明:本年累计2.00万元,较上年持平。

三、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112.03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14.16万元。增长14.46%。增长的原因主要是因开展工作需要开支。

四、政府采购情况预算说明

我单位本年度采购预算15万元,其中5万元用于办公家具、设备及软件采购,10万元用于智能化建设采购。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本单位国有资产总数为139.60万元,其中通用设备91.74万元,专用设备19.42万元;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28.43万元,比上年增加21.74万元。土地、房屋及构筑物、文物和陈列品、图书、档案、无形资产这四大类资产无。

六、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22年年初预算业务费项目(业务工作经费)全面开展绩效自评,涉及预算资金58.00万元,计划在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等各项支出标准范围内,合理开支单位各项运转经费,保障单位日常运转,单位各项工作正常开展,使社会各界对本单位各项工作能够满意。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

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事业单

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5、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

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

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

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

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生的支出。

11、“三公”经费:指县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第五部分附件

2022预算公开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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