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楼县政法委委员会
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
一、单位基本情况
石楼县政法委委员会,主要职责: 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和县委工作要求,统一政法各部门的思想和行动,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深入贯彻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和县委决定,对全县政法工作研究提出全局性部署,推进平安石楼、法治石楼建设,加强过硬队伍建设,深化智能化建设,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了解掌握和分析研判政法工作情况动态,分析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形势,创新完善多部门参与的综治维稳工作机制,协调推动预防、化解影响稳定的社会矛盾和风险,协调应对和处置重大突发事件;加强对政法工作的督查,统筹协调维护政治安全、反邪教、维护社会稳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实施工作;组织开展政法领域的调查研究,研究拟订政法工作相关政策措施,及时向县委提出建议;掌握分析政法舆情动态,指导协调政法部门媒体网络宣传工作,指导政法部门做好涉及政法工作的重大宣传工作;监督和支持政法各部门依法行使职权,指导和协调政法各部门密切配合,研究和协调重大、疑难案件,督促和推动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组织研究和统筹协调政法改革中的有关重大问题,深化政法改革;指导推动政法系统党的建设和政法队伍建设;完成市政法委和县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本单位为行政单位,全额财政拨款,内设机构:政工宣教科、法制办、政法检查科、扫黑办、矛排办、护路护线办、办公室、财会股等。
单位人员基本情况:工作人员共计44人,其中正科3人,副处1人,副科1人,科员4人,事业全额编制9人,综治专干24人,其他人员1人,遗嘱补助人员1人,单位所有人员全年工资由财政全额拨付。
本级预算和所属单位预算在内的汇总预算情况:石楼县政法委无下级预算单位,本级预算公开即是汇总预算。
二、2020年预算收入情况
2020年年初预算收入4095300元,均为财政拨款收入,较上年增加32.83%。
三、2020年预算支出情况
1、按照收支平衡原则,2020年我单位预算支出4095300元,较上年增加32.83%。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310120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13480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471700元,较上年增加36.37%(情况说明:开展平安石楼的建设);其他资本性支出300000元,较上年持平;(情况说明:扫黑除恶、法制中心建设及扶贫工作需求),用于办公设备采购。不包括工资调档晋级增加费用。
2、2020年安排机关运行经费1471700元,其中:办公费300000元,印刷费361000元,水费15000元,电费30000元,邮电费30000元,取暖费10000,差旅费130000元,培训费80000元,劳务费150000元,委托业务费160000元,工会经费5700元,福利费30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000元,其他交通费用150000元。
3、政府采购情况:我单位本年度采购预算325000元,其中300000元用于办公家具、设备及软件采购,25000用于办公耗材采购。
4、国有资本情况
截止2019年底本单位共有国有资产1039858元,其中:家具用具188002元,通用设备802241元,专用设备49615元。
5、重点项目情况
本单位无重点项目。
6、本单位无下级预算单位,所以本级预算公开就是本级汇总。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我单位预收“三公”经费预算20000元用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具体明细如下:
1.公务用车购置及保有情况:本年度本单位使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购置公务用车 0辆,年末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
2.公务接待情况:本年度本单位使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公务接待0批次。
3.“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说明:本年累计2 万元,较上年持平。原因说明:扶贫力度加大了开支,未进行压缩。
五、部门决算名词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政府性基金: 反映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经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具有专项用途的资金。
3、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公用房水电费、 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
6、“三公”经费:指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
7、201(类)31(款)01(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以上是中国共产党石楼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0年经石楼县财政局审批年初预算安排情况,现面向全社会公开,主动接受各界监督。
中国共产党石楼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
2020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