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楼县医疗保障局
2020年部门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情况
按照《石楼县预算信息公开和“三公”经费公开实施方案》相关政策要求,现将石楼县医疗保障局2020年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信息公开如下。
一、 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一)主要职责
1、贯彻实施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规划和标准。
2、组织制定并实施全县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3、组织制定并实施全县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完善动态调整和区域调剂平衡机制,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组织拟订并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方案。负责全县机关、事业、社会团体等单位的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管理工作。
4、监督执行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贯彻执行医保目录准入谈判规则。
5、组织制定并贯彻实施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建立健全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6、贯彻实施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协同推进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平台建设并指导运用。
7、制定并组织实施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8、负责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组织制定并贯彻实施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开展医疗保障领域国际、国内、省内合作交流。
9、将所属事业单位承担的行政职能全部划归行政机关。
10、承担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1、职能转变。县医疗保障局应建立健全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建立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确保医保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医药费用负担。
(二)机构设置情况
石楼县保障局下设4个内设机构:办公室、财务股、待遇保障股、医药管理股。
(三)人员编制情况
石楼县医疗保障局行政编制6名,现在职公务员3名,机构改革转隶事业工人1名,共4名。
二、预算汇总情况
本单位预算即为汇总预算。
三、2020年决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总体收入支出决算增减变化说明
我单位2020年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数2834946.46元,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2020年我单位支出决算总数2834946.46元。其中基本支出为工资福利支出458416.76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40634.7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123795元(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意外伤害险支出1456235元;城镇职工意外伤害险支出662760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800元);资本性支出12100元。2019年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数8174593.08元,2019年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8174593.08元。较2019年,2020年财政拨款收入降低188.35%;2020年支出比2019年降低188.35%,降低原因为项目减少。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增减变化说明
1、2020年工资福利决算支出458416.76元,2019年工资福利决算支出334807.48元,2020年比2019年工资福利增加123609.28元,增加26.96%。增加原因为:2019年3月组建新单位,工资4月开始计发,2020年全年工资。
2、2020年对个人和家庭补助决算支出2123795元,2019年对个人和家庭补助决算支出7541920元,2020年比2019年对个人和家庭补助降低5418125元,降低255.12%。降低原因为:减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地方慢性病项目。
3、2020年商品和服务决算支出240634.7元, 2019年商品和服务决算支出297865.6元,2020年比2019年商品和服务支出降低57230.9元,降低23.78%。降低原因为:减少支出。
4、2020年资本性支出12100元, 2019年资本性支出决算支出0元,2020年比2019年资本性支出增加12100元,增加100%。增加原因为:购置打印机、会议用电视机、笔记本电脑。
5、“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我单位无公车,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公务接待费决算支出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经费决算支出0元。2020年“三公”经费决算支出0元,2019年“三公”经费决算支出0元,无增减变化。
6、政府性基金支出情况
本单位没有政府性基金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执行情况说明
2020年工资福利决算支出458416.76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决算支出2123795元(其中:石楼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意外伤害险1456235元;城镇职工补充医疗保险及意外伤害险662760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800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40634.7元,资本性支出12100元,“三公”经费支出0元。
五、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本年度采购金额为2139145元。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意外伤害险1456235元,城镇职工意外伤害险662760元,办公设备12100元;A4纸及A3纸8050元。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本单位国有资产全部为固定资产,共计348493元。其中通用设备23件,324643元,占总资产93.16%;家具、用具24件,23850元,占总资产6.84%;本单位无公务用车。
七、重点绩效评价结果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石楼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意外伤害险绩效情况
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理赔意外死亡、意外医疗、疾病死亡、住院津贴总计259人,理赔金额共计965352.21元。
意外伤害险的有效实施,为我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有效的减轻了因意外伤害造成的因病致贫、返贫,减轻建档立卡贫困户的生活负担。
八、对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进行解释
本单位预算无专业性较强名词,只有普通专业名词。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决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决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决算财政拨款。
2、政府性基金: 反映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经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具有专项用途的资金。
3、基本支出:是决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是决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 办公用房水电费、 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
6、“三公”经费:指使用一般公共决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
7、 210(类)15(款)01(项):指本单位的基本支出。
九、其他说明
(一)绩效目标
城乡居民医疗救助:为特困供养人员、低保、贫困户、低收入对象住院提供医疗救助,最大限度减轻困难群众医疗支出负担。 对特困供养人员全额资助,对低保对象定额补助,确保重点对象参保。
(二)医疗救助实施情况
2020年累计救助8801人次,医疗救助10432056.63元。资助重点对象参保636人,资助资金55750元,2020年石楼县医疗保障局医疗救助资金支出10487806.63元。
附表:
1. 2020年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 2020年收入决算表;
3. 2020年支出决算表;
4. 2020年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
6.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二);
7. 2020年一般公共决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8. 2020年政府性基金决算支出情况表;
石楼县医疗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