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楼县发展改革服务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二)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部门决算公开相关信息统计表
第三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部门决算收支情况
二、“三公”经费情况
三、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四、政府采购情况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六、绩效管理情况
七、其他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
二、事业收入
三、经营收入
四、其他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
七、结余分配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
九、基本支出
十、项目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以工代赈方针、政策制定全县以工代赈的实施意见。
2.负责全县以工代赈行政管理工作。
3.负责争取国家、省、市以工代赈项目、资金,做好与省、市以工代赈办和市有关局、办之间的项目衔接工作。
4.编制全县以工代赈中长期规划及年度计划,负责计划的上报及下达工作。
5.负责以工代赈项目、资金计划上报及下达工作。
6.组织有关部门搞好以工代赈项目的规划、论证、可行性研究,建设好以工代赈项目储备库。
7.会同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做好全县以工代赈资金的监督管理。
8.负责以工代赈项目实施的督促、检查、验收及成果宣传,搞好项目的建档立卡工作。
9.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石楼县以工代赈项目服务中心共有三个内设机构
1.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
2.项目股。负责全县以工代赈项目专业技术管理工作。
3.综合管理股。负责全县以工代赈项目综合管理工作
第二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见附件1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部门决算收支情况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总计3010632.04元、支出总计8176484.04元。与2020年相比,收入总计减少12568188.78元,下降81%,支出总计减少2386484.79元,下降23%,主要原因是2021年项目投资减少了。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合计3010632.0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010632.04元,占比1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支出合计8176484.04元,其中:基本支出510632.04元,占比6%;项目支出7665852元,占比94%.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3010632.04元、支出总计8176484.04元。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总计减少12568188.78元,下降81%增长(下降)XX%,财政拨款支出总计减少2386484.79元,下降23%。主要原因是2021年项目投资减少了。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8176484.04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2386484.78元,下降23%。主要原因是2021年项目投资减少了。其中,人员经费212586.04元,占比26%,日常公用经费289586元,占比3%。
(2)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8176484.04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07526.44元,占3.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105.6元,占0.3%;农林水(类)支出7865852元,占96%;
(3)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3010632.04元,支出决算8176484.0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71%。其中: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年初预算307526.44元,支出决算307526.4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用于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较2020年决算减少248716.6元,下降44%,主要原因下乡开支减少了。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年初预算3105.6元,支出决算3105.6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用于在职人员的社会保障费。较2020年决算减少1225元,下降79%,主要原因人员减少了。农林水(类)支出年初预算7865852元,支出决算786585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用于基础设施项目支出。较2020年决算增加104813,增加1.4%,基本持平。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02172.04元,其中:人员经费212586.04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92957.6元;津贴补贴7752元;奖金6242元;绩效58380元;养老保险缴费20748.84元;社会保障和就业3105.6元。公用经费289586元,主要包括办公费28443元;印刷费3120元;水费2250元;邮电费1978元;差旅费13640元;维修费5660元;劳务费800元;委托业务费214000元;工会经费595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单位无“三公”经费。
三、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本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四、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296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296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政府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296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2021年本单位资产总值17.11万元全部为固定资产。其中通用设备20件价值10.72万元,家具用具12件价值1.28万元,专用设备3件价值5.11万元。
六、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21年年初预算批复的重点项目和经常性项目共1个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涉及预算资金3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组织对2021年度石楼县泊河乡村道路1个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预算资金300万元,占项目支出总额的87%。
组织对石楼县泊河乡村道路1个项目开展了单位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00万元。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石楼县泊河乡村道路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为100分。全年预算数为300万元,执行数为3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绩效目标全部完成。
附件2.绩效目标自评表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 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
算资金。
二、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
取得的收入。
三、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
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 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
入。主要是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六、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
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七、 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
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八、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
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九、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
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指县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第五部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