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楼县发展改革服务中心部门(单位)2022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预算报表
一、石楼县发展改革服务中心部门(单位)2022年预算收支总表
二、石楼县发展改革服务中心部门(单位)2022年预算收入总表
三、石楼县发展改革服务中心部门(单位)2022年预算支出总表
四、石楼县发展改革服务中心部门(单位)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石楼县发展改革服务中心部门(单位)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六、石楼县发展改革服务中心部门(单位)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基本支出分经济科目表
七、石楼县发展改革服务中心部门(单位)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表
八、石楼县发展改革服务中心部门(单位)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石楼县发展改革服务中心部门(单位)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预算表
十、石楼县发展改革服务中心部门(单位)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统计表
十一、石楼县发展改革服务中心部门(单位)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统计表
十二、石楼县发展改革服务中心部门(单位)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二、“三公”经费情况
三、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四、政府采购情况
五、绩效管理情况
六、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七、其他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
三、三公经费
四、机关运行经费
五、政府购买服务
六、一般公共预算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九、单位资金
十、上年结转
第一部分 概 况
一、本部门职能
(一)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经济和社会发展法律、法规和政策,为全县发展和改革工作提供支持。
(二)跟踪分析全县第一、二、三产业发展动态,监测全县宏观经济运行和社会发展态势,承担全县经济运行情况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工作,研究分析提出相关的意见建议,为全县的经济发展提供决策支持。
(三)开展产业发展现状、区域产业规划布局、产业结构调整等重大课题的研究,提出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发展的措施,为全县创新发展、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构建现代产业体系提出相关政策建议。
(四)研究提出能源发展战略和政策建议;拟定能源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煤层气(天然气)、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等能源的行业管理并拟定实施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和行业标准。负责能源预测预警,发布能源信息。牵头开展国内国际合作。
(五)牵头制定县级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使用规划,统筹基金安排使用的综合平衡和投资计划管理;监测煤炭工业经济运行情况;负责全县煤炭行业统计调度工作、信息化工作。
(六)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以工代赈方针、政策;负责争取国家、省、市以工代赈项目、资金并组织实施。
(七)完成县发展和改革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本单位有五个内设机构。分别为办公室,能源股,价格认证股,以工代赈项目股和信用信息股。人员编制16人,实有人数16人,长期聘用人员2人。
第二部分2022年度部门预算报表
见附表
第三部分2022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一)预算收支情况
石楼县发展改革服务中心部门(单位)本预算内容为本级预算。2022年收入预算179.6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79.67万元,政府性基金收0万元。
石楼县发展改革服务中心部门(单位)2022年支出预算179.67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179.67 万元,项目支出 0 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石楼县发展改革服务中心部门(单位)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179.67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9.67 万元,项目支出0 万元。较2021年相比增加 154.3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与2021年相比增加154.32 万元;项目支出与2021年相比增加 0 万元,变动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主要增加原因是机构改革人员增加。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
本单位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
二、“三公”经费情况
2022年本单位无“三公”经费情况。
三、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2年石楼县发展改革服务中心部门(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一般公共预算22.92万元。较2021年年初预算9.09万元增加13.83万元,原因是机构改革职能大幅度增加,导致开支加大。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石楼县发展改革服务中心单位政府采购总额2.9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9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五、绩效管理情况
1.绩效管理情况
2022年石楼县发展改革服务中心部门(单位)涉及绩效管理的项目共1个,共涉及资金1.96万元。实行绩效管理的项目都已设定绩效目标,并填写《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随同预算上报,待项目完成后再进行项目支出绩效评价。
六、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本单位国有资产全部为固定资产,不存在房屋土地等。所有固定资产3537件总价值为179626元。主要包括:1、通用设备22件,价值115718元。 2、家具用具12件,价值12760元。3、专用设备3件,价值51148元。
七、其他说明
本单位无其他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项目支出分为其他运转类项目支出和特定目标类项目支出。其他运转类项目支出: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为履行职能,在日常公用经费定额以外、维持单位运转和完成其他工作任务所必需的支出。特定目标类项目支出:是指中央、省、市规定的政策性项目支出,县委、县政府确定的重大项目经费,国家、省、市要求的配套资金,行政事业单位为完成其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项目支出。
三、“三公”经费:指各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五、政府购买服务:根据我国现行政策规定,政府购买服务,是指政府按照一定的方式和程序,把属于政府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交由符合条件的社会力量和事业单位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政府购买服务是一种契约化的公共服务提供方式,具有权责清晰、结果导向、灵活高效等特点。
六、一般公共预算:是指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专指教育收费,包括目前在财政专户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党校收费,教育考试考务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
九、单位资金:是指除政府预算资金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以外的资金,包括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
十、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