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石楼县预算信息公开和三公经费公开实施方案》相关政策要求,现将石楼县新农村建设服务中心2020年部门调整预算及三公经费信息公开如下:
一、主要职责:
1、统筹协调指导全县新农村建设工作。
2、制定全县新农村建设的工作意见和有关措施。
3、制定全县新农村建设工作目标考核评价体系并组织实施。
4、承担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基本情况
新农村建设服务中心属全额事业单位,执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主要股室:办公室,财务股,业务股。
本单位无下级预算单位,本级预算公开即是汇总预算
三、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
1、收入情况。2020年财政拨款收入调整预算297000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97000元。较上年364790元减少18.6%。减少原因是节约开支,压减一般性支出。
2、支出情况。2020年预算支出297000元,比上年减少18.6%,减少原因是节约开支,压减一般性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其他工资福利支出)46800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250200元。 3,机关运行经费情况。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297000元,其中:其他工资福利支出46800元,办公费15857.92元,印刷费23731元,邮电费1645元,差旅费17189.72元,委托业务费143949元,其他交通费338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4027.36元。
4、政府采购情况。2020年没有安排政府采购。
5、三公经费预算及增减情况。三公经费预算支出0元,上年三公经费支出0元,无增减变化。
四、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我单位固定资产原值共计52336元,不存在房屋土地等。主要包括通用设备、家具用具。其中:通用设备25679元,家具用具26657元。
五、重点项目绩效情况。本单位无重点项目,因此不存在重点项目绩效评价。
六、部门预算名词解释说明: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政府性基金:反映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经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具有专项用途的资金。
3、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和日常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三公”经费:指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和公务接待费。
七、2020年调整预算表见附表
石楼县新农村建设服务中心
2020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