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石楼县预决算信息和三公经费公开实施方案》相关政策要求,现将石楼县新农办2018年部门调整预算及三公经费信息公开如下:
一、主要职责:
1、统筹协调指导全县新农村建设工作。
2、制定全县新农村建设的工作意见和有关措施。
3、制定全县新农村建设工作目标考核评价体系并组织实施。
4、承担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基本情况:
新农办属全额事业单位,执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主要股室:办公室、财务股、业务股。
三、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18年部门预算收入合计268800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较年初预算增加42.3%,主要原因:农村环境卫生集中整治增加。2、支出情况。2018年部门预算支出合计268800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6800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213960元,资本性支出8040元,较年初预算增加,主要原因是农村环境卫生集中整治业务量增加。
四、机关运行经费及“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22000元,较年初预算增加17.6%,原因主要是农村环境卫生集中整治业务量增加,其中:办公费12611元,印刷费46741元,水费1500元,邮电费2520元,差旅费21024元,委托业务费83500元,其他交通费325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3564元,办公设备购置8040元。
2018年三公经费年初预算0元,无增减变化。
五、政府采购情况:2018年政府采购8040元,较年初预算增加100%,主要集中在购买办公设备和办公家具。
六、部门决算名词解释说明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政府性基金:反映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经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具有专项用途的资金。
3、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和日常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三公”经费:指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和公务接待费。
石楼县新农办
2019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