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职责
(一)接待和处理人民群众来信、来电、来访、电子邮件,交办、转送信访人提出的信访事项,保证信访渠道畅通;为群众提供政策、法律咨询服务,为群众排忧解难。
(二)承办并反馈县委、县政府领导和上级机关批转及交办的重要信访事项,督查领导批示件的落实情况;向乡(镇)和县直部门交办信访案件,督促检查重要信访事项的处理和落实;通报全县重大突出的信访问题;直接调查或参与有关部门需共同处理的信访事项。
(三)协调处理重要信访问题;协调处理群众越级上访、突发信访事件;依法及时化解疏导和处理各种信访矛盾与纠纷,维护全县的稳定。
(四)调查研究,了解社情民意,及时分析提供信访信息,为县委、县政府领导提供科学决策服务,发挥参谋助手作用。
(五)布置、检查、协调和指导全县信访工作;研究、草拟全县有关信访工作的政策和规章制度草案;提出改进和加强信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二、石楼县信访局是正科级行政单位,由县委办公室管理,为县级财政一级预算单位。
单位编制13人,实有人员9人,行政编制7人(含工勤人员1人),实有人员5人(含工勤人员1人),事业编制6人,实有人员3人。
三、财政决算收支情况
(一)本级汇总预算
本单位无下级预算单位,没有汇总预算。
(二)决算收入支出情况
我单位2017年决算收入3351490元,全部属于财政拨款,比2016年减少5.7%。根据收支平衡原则,我单位2017年决算支出3771446元,比上年增加9.3%。增加的原因:本年度增加信访视频建设购置,支出部分包括财政应反还额度419956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88861元,基本工资488861元,津贴222295元,奖金23202元,绩效61000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660元。商品和服务支出886357元,其中:办公费24613元,印刷费14667元,咨询费40000元,水费850元,电费3500元,邮电费1520元,差旅费707107元,租赁费4000元,其他交通费90100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856990元,其中:退休费150960元,生活补助6340元,救济费1650430元,采暖补贴49260。其他 资本性支出539238元,其中:办公设备购置49238元,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490000元。全部用于按规定标准发放人员工资及单位日常公用支出。
(三)采购执行情况
2017年采购总额431350元,全部用于办公设备、办公耗材及信访视频建设的采购,比上年的107110元增加302%,增加原因:根据上级文件精神,信访视频建设系统采购392000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17年资产总数721381元,固定资产425581元,占总资产的59%,无形资产295800元,占总资产的41%。
(五)绩效评价情况
本单位没有项目绩效资金
(六)单位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单位运行经费为186888元,比上年减少23%,全部用于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支出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支出。
(八)“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为0元,其中:公务接待为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和运行费为0元,公务用车购置数及保有量为0元,与上年同期相比0增长。原因:因公车改革,单位无公车。
以上是石楼县信访局2017年决算经石楼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现面向全社会公开,主动接受各界监督。
(六)专业性较强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政府性基金: 反映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经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具有专项用途的资金。
3、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 办公用房水电费、 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
6、“三公”经费:指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
7、201(类)03(款)01(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石楼县信访局
2018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