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楼县文物旅游中心2019年部门决算公开
按照《石楼县预决算信息和“三公”经费公开实施方案》相关政策要求,现将石楼县文物旅游中心2019年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信息公开如下。
一、石楼县文物旅游中心概况
主要职能 石楼偏居一隅,斗城僻壤,但历史悠久,源远流长,夏为鬼方,商乃止国,春秋称屈邑,汉时名土军。北魏置岭西,隋初改石楼。岔沟龙山文化和仰韶文化遗址的发掘,表明新石器时代,石楼就有人类栖息。历年来出土的殷商铜器,因其数量多、种类繁、品位高,史学界称为石楼类型的殷商铜器,石楼也被确认为“全国三个殷商出土方国之一”。目前我县有国家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两处,是名符其实的文物大县。 石楼东有通天山,属原始次森林带,史载是远古圣人有巢氏的诞生地,是女娲外天的炼石地,也是著名的古战场和石楼古时的东出之道。西有黄河湾,本来由北而南滚滚奔流的黄河,在此东折西拐又直转南下,形成了一个周长
1、根据上述职责,石楼县文物旅游中心设2个内设机构。 分别为:文管所、旅游所。
三、石楼县文物旅游中心编制情况
石楼县文物旅游中心事业正科级单位。编制数8人,在职正式人员4人,其中:参公人员2人,事业人员2人,财政补助人员3人,公益性岗位2人,工勤人员5人;共计在职14人。
石楼县文物旅游中心内设文管所和旅游所2个机构。
四、石楼县文物旅游中心2019年部门决算情况
1、2019年部门总体收支情况说明:
我单位2019年财政拨款收入决算1995122.64元,较上年减少20%。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2019年我单位支出决算总额为1995122.64元,较上年减少20%,减少原因包括没有对兴东垣东岳庙和殿山后土圣母庙的工程款支出。
2、经费运行说明:
工资福利支出638622.64元,减少了36%,减少原因:因机构改革人员调动(调出2人);
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5900元,减少了80%(减少原因:根据上级文件要求,退休人员工资全部由养老保险支出);
商品和服务支出246146元,减少了60%。减少原因:主要减少了差旅费、印刷费及上年有东岳庙和后土庙的监理费和设计费,委托业务费相应减少。(其中:办公费47608元,水费1850元,电费3692元,邮电费1850元,差旅费41546元 ,维修(护)费37500元,租赁费4800元,劳务费38700元,委托业务费21225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为10465元,其他交通费2741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9500元。
3、本单位无下级决算单位,本级决算公开即是汇总决算。
4、本单位无重点项目,因此不存在重点项目绩效评价。
5、本单位国有资产分为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总价值为1391401元。其中无形资产房屋为720160元,其余主要包括:1、通用设备22件,价值261036元;2、文物和陈列品1件,价值227500元;3、家具用具71件,价值182705元。
6、“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10465元,减少了30%。“三公”经费减少说明:根据八项规定,节约支出。本年度共有公务用车1辆,没有购置新的公务用车。
7、政府性基金支出情况
2019年政府性基金收入578300元,上年无政府性基金,支出195749元,结余382551元。
8、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政府采购总额18220元,主要是用于办公设备的购置。
五、专业性较强名词解释
1. 财政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直接从财政部门取得和通过主管部门从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事业经费,包括正常经费和专项资金。
2. 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 事业收入:指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 其他收入:指除财政补助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6. 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7.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8. 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9. “三公”经费:指用财政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石楼县文物旅游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