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石楼县调整预算信息公开和“三公”经费公开实施方案》相关政策要求,现将石楼县文物旅游局2019年部门调整预算及“三公经费”信息公开如下。
一、石楼县文物旅游局概况
主要职能 石楼偏居一隅,斗城僻壤,但历史悠久,源远流长,夏为鬼方,商乃止国,春秋称屈邑,汉时名土军。北魏置岭西,隋初改石楼。岔沟龙山文化和仰韶文化遗址的发掘,表明新石器时代,石楼就有人类栖息。历年来出土的殷商铜器,因其数量多、种类繁、品位高,史学界称为石楼类型的殷商铜器,石楼也被确认为“全国三个殷商出土方国之一”。目前我县有国家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两处,是名符其实的文物大县。 石楼东有通天山,属原始次森林带,史载是远古圣人有巢氏的诞生地,是女娲外天的炼石地,也是著名的古战场和石楼古时的东出之道。西有黄河湾,本来由北而南滚滚奔流的黄河,在此东折西拐又直转南下,形成了一个周长8公里几乎360度的大圆湾,相关资料显示,很可能是古代帝王祭土之所,尤其值得石楼骄傲的是1936年红军东征时,毛泽东及总部人员由该湾上游辛关渡口渡过黄河,在留村写下了老人家一生中最为快意的神来之作《沁园春·雪》,加上民间传奇人物姜太公故里在石楼,构成了我县独特的旅游资源。作为县文物旅游的主管部门,我们的职能就是保护好上述文物,充分开发其旅游资源,为全县经济和社会做出文博系统应有的贡献。
二、机构设置
1、根据上述职责,石楼县文物旅游局设2个内设机构。 分别为:文管所、旅游所。
三、石楼县文物旅游局编制情况
石楼县文物旅游局事业正科级单位。编制数8人,其中:参公人员2人,事业人员2人,财政补助人员4人,公益性岗位2人,工勤人员5人;共计在职15人。
石楼县文物旅游局内设文管所和旅游所2个机构。
四、石楼县文物旅游局2019年部门调整预算情况
1、我单位2019年财政拨款收入调整预算1650322.64元,全部为公共财政预算拨款。较年初预算增加1001322.64元。增加原因:单位机构改革,本单位没有下达专款 。
2、其中:工资福利支出62222.64元,较年初预算增加了30%(增加原因,19年工资调整,单位人员工资增加;
3、商品和服务支出226046元,包括办公费47608元,水费1850元,电费3692元,邮电费1850元,差旅费41546元,租赁费48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465元,其他交通费用44810元,劳务费38700元,比年初预算增加了81614 增加原因:为了扎实推进精准扶贫工作,差旅费、交通费等各项费用增加。
五、“三公” 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三公经费预算情况:2019年公务用车调整预算10465元,比年初预算增加了465元,增加原因:为了扎实推进精准扶贫工作,下乡次数增多。
六、、政府采购主要购买货物包括a3纸、a4 纸,台式电脑、笔记本电脑、书柜 。共18220元。
七、本单位无下级预算单位,本级预算公开即是汇总预决算。
八、本单位无重点项目,因此不存在重点项目绩效评价。
九、本单位国有资产分为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总价值为1391401元。其中无形资产房屋为720160元,其余主要包括:1、通用设备22件,价值261036元;2、文物和陈列品1件,价值227500元;3、家具用具71件,价值182705元。
十、本单位没有基金,所以没有基金表。
十一、专业性较强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行政单位直接从财政部门取得和通过主管部门从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行政经费,都为日常办公经费。
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 财政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直接从财政部门取得和通过主管部门从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事业经费,包括正常经费和专项资金。
2. 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 事业收入:指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 其他收入:指除财政补助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6. 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7.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8. 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9. “三公”经费:指用财政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10、207(类)01(款)14(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附: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及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石楼县文物旅游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