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楼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度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概况
一、本单位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2021年度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二)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单位决算公开相关信息统计表
第三部分2021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决算收支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四、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六、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
二、事业收入
三、经营收入
四、其他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
七、结余分配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
九、基本支出
十、项目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概况
石楼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单位性质行政机关,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
一、本单位职责
(一)组织实施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工作的政策法规,拟订我县相关政策、工作意见并组织实施。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二)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休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接收安置工作和自主择业、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
(三)组织指导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
(四)组织实施国家、省、市、县关于退役军人特殊保障的相关政策,会同有关制定我县退役军人特殊保障的政策并组织实施。
(五)组织协调落实移交地方的高休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工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六)组织开展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组织落实有关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的规划政策。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组织开展军供服务保障工作。
(七)组织开展全县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优待、抚恤等工作,指导实施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优待政策。
(八)负责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军人公墓管理维护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申报拟列入全国、全省、全市重点保护单位的烈士纪念建筑物名录,审核拟列入全县重点保护单位的烈士纪念建筑物名录,总结表彰和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
(九)指导并监督检査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协调督促有关单位、解决退役军人相关事宜,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
(十)将所属事业单位承担的行政职能全部划归行政机关。
(十一)承担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配合部队完成退役军人其他相关工作。
(十二)职能转变。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应加强退役军想政治工作和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建立健全集中统一、职责清的退役军人管理保障体侧。提高政治站位,协调各方力量更好地为军人军属服务,维护军人军属和退役军人合法权益,从我县实际出发制定切实可行的解困稳定政策。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更好地为增强部队战斗力和凝聚カ做好组织保障,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一)石楼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内设机构4个:分别为综合办公室、优抚安置股、就业创业股、军休服务及褒扬纪念股。
(二)人员编制、在职人员情况
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行政编制6名。事业编制10名。
实有在职行政人员4人,参公人员1人,事业人员7人,合计在职人数为12人。
第二部分2021年度决算报表
见附件1
本单位无下属单位,此次汇总决算公开为最终决算公开。
第三部分 2021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决算收支情况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总计1219.14815万元,比2020年721.8723万元收入总计增长68%;21年支出总计1247.95455万元,比20年支出766.6585万元增加增长62%,主要原因包括1、人员增加,造成本单位工资支出的增加;2、根据省级要求打造退役军人9个服务站和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导致支出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合计1219.1481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19.14815万元,占比1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支出合计1247.9545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95.5194万元,占比31%;项目支出852.43515万元,占比69%。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219.14815万元、支出总计1247.95455万元。比2020年721.8723万元收入总计增长68%,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总计1247.95455万元,比20年支出766.6585万元增加增长62%。主要原因包括1、人员增加,造成本单位工资支出的增加;2、根据省级要求打造退役军人9个服务站和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导致支出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247.9545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481.2956万元,增长63%。主要原因是1.根据省级要求打造退役军人9个服务站和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导致支出增加。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增加,由于21年支出了两年的义务兵家属优待金以及义务兵家属优待金标准提高;3.2021年退役士兵增加导致发放的一次性经济补助增加。
(2)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247.9545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227.881774万元,占98%;卫生健康(类)支出18.082426万元,占1.4%;农林水(类)支出1.99035万元,占0.8%;,
(3)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365.41万元,支出决算1247.9545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41%。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年初预算354.41万元,支出决算1227.88177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46%,用于单位养老、抚恤、退役安置。较2020年决算增加477.943298万元,增长63%,主要原因:1.由于21年支出了两年的义务兵家属优待金以及义务兵家属优待金标准提高;2..2021年退役士兵增加导致发放的一次性经济补助增加。;卫生健康(类)支出年初预算10万元,支出决算18.08242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80%,用于单位医保和优抚医疗。较2020年决算增加2.868826万元,增长19%,主要原因退役士兵医保报销人数增加;农林水(类)支出年初预算1万元,支出决算1.9903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0%,用于扶贫支出。较2020年决算增加0.48395万元,增长32%,主要原因加大扶贫宣传力度。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95.519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11.3467万元,主要包括工资福利支出1361327元,其中:基本工资477949.64元,津贴补贴129516元,奖金31830元,绩效138651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169345.2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31041.36元,其他工资福利382993.8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9248588.8元,其中:退职(役)费4110500元,生活补助3949374.5元,救济费627340.8元,医疗费补助180824.26元,代缴社会保险费380549.24元;公用经费184.6226万元,主要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1396831.7元,其中:办公费254478元,印刷费214742.5元,电费6021.2元,邮电费35656元,差旅费12314元,维修费690709元,租赁费2200元,培训费9370元,劳务费47780元,委托业务费2000元,工会经费2800元,其他交通费用4357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75191元;资本性支出472798元,全部为办公设备购置。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现名下有一辆公车处于待报废状态,较2020年决算相比无增加变化,因此无“三公”经费。
三、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84.17262万元,比2020年增加123.8564万元,增长32.7%。主要原因是:根据省级要求为进一步提升退役军人服务保障水平,打造了9个服务站和1个退役军人服务中心,使得机关运行经费增加。
四、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7.279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7.2798万元。政府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7.279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47.279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1.房屋情况:烈士陵园面积480平米,价值1103882.75元。
2.通用设备:146件,价值445321.29元。
3.专用设备:10件,价值51822万元。
4.家具用具:422件,价值307094.11万元。
六、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21年年初预算批复的经常性项目共1个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涉及预算资金372.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29%。组织对2021年度义务兵优待金1个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预算资金372.8万元,占项目支出总额的29%。
组织对义务兵优待金1个项目开展了单位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72.8万元。其中,对义务兵优待金开展绩效自评。我县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发放工作有序进行,及时发放到义务兵家属手中,更好地体现国家与社会对义务兵家庭的优待,
鼓励适龄公民积极履行兵役义务。
(二)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义务兵优待金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为100分。全年预算数为372.8万元,执行数为372.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确保退役士兵合法权益,支持国防建设和军队建设;二是按时足额发放到义务兵家属的手中。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无
附件2.绩效目标自评表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本单位无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取得的财政预
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
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
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
入。主要是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
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
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
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
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指县直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第五部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