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楼县统计局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
目录
第一部分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2022年度部门预算报表
一、石楼县统计局2022年预算收支总表
二、石楼县统计局2022年预算收入总表
三、石楼县统计局2022预算支出总表
四、石楼县统计局2022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石楼县统计局202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六、石楼县统计局2022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基本支出分经济科目表
七、石楼县统计局2022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表
八、石楼县统计局2022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石楼县统计局2022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出预算表
十、石楼县统计局2022一般公共预算 “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一、石楼县统计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表表
十二、石楼县统计局2022年绩效目标申报表
第三部分2022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二、“三公”经费情况
三、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四、政府采购情况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六、绩效管理情况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八、其他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
二、事业收入
三、经营收入
四、其他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
七、结余分配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
九、基本支出
十、项目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
第五部分附件
第一部分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1、组织实施国家、省、市统计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拟定全县统计工作规章、统计现代化建设规划和统计调查计划并督促实施;组织领导和督促指导全县的统计工作和国民经济核算工作,核算县级国内生产总值;综合协调各部门的统计工作。
2、根据国家、省、市的部署,组织实施全县重大的国情、国力普查和各项调查;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全县国情国力方面的统计数据。
3、组织实施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装卸搬运和其他运输服务业、仓储业、计算机服务业、软件业、科技交流和推广服务业、社会福利业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地质勘查、旅游、交通运输、邮政、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公用事业等基本统计数据。
4、组织实施管理能源、投资、消费、价格、收入、科技、人口、劳动力、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环境基本状况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资源、房屋、对外贸易、对外经济等基本统计数据。
5、组织全县各部门的经济、社会、科技和资源环境统计调查,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县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组织建立部门间统计信息共享制度和发布制度。
6、对全县国民经济、科技进步和社会发展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县委、县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7、建立健全和管理全县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体系,组织协调和统一管理全县统计数据库网络的基本标准和运行规则。
8、依法申报各部门统计调查项目、地方统计调查项目,指导专业统计基础工作、统计基层业务基础建设,组织建立服务业统计信息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对重要统计数据进行审核、监控和评估,依法监督管理涉外调查活动。
9、组织指导全县统计科学研究、统计教育、统计干部培训工作。
10、将所属事业单位承担的行政职能全部划归行政机关。
11、承担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1、根据上述职责,县统计局设4个内设机构。
分别为:综合股、法制股、统计综合业务股、国民经济综合核算监测股。
2、石楼县统计局下设事业单位1个。
石楼县社会经济统计调查队。
3、人员编制、在职人员情况
全局共有行政编制6人,现有在职人员5人,退休人员10人,遗属补助2人。
本单位下属单位为石楼县社会经济统计调查队,但因职责并行,并未纳入此预算汇总,此预算汇总为包括本级在内的预算汇总。
第二部分2022年度部门预算报表
见附件1
第三部分2022年石楼县统计局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预算说明
2022年统计局预算共计117.33万元,2021年年初预算为227.21万元,2022年比2021年预算减少48.36%。减少原因:机构改革,统计局下设事业单位财务独立,人员分散,使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减少。
(二)支出预算说明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2.94(工资福利支出55.7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4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1.43万元(其中:办公费8.20万元,印刷费4.90万元,电费0.50万元,邮电费1.12万元,差旅费2.30万元,维修(护)费2.00万元,万元,培训费5.00万元,劳务费3.12万元,工会经费0.15,福利费0.70万元,其它交通费用5.86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7.28),其他资本性支出8.00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5.60万元;财政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3.33万元,住房公积金5.46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与上年一致,车改后,无车辆,无接待。
本单位无三公经费。
三、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2.00万元,比2021年预算减少4.00万元。下降66.67%。减少原因主要是机构改革,统计局下设事业单位财务独立,人员分散,使机关运行经费减少。
四、政府采购情况预算说明
政府采购预算8.75万元(复印纸0.75万元;台式电脑7台,共计7.00万元;摄像机1台,共计1.00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本单位国有资产为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不存在房屋土地等。所有固定资产总价值为173.38万元,主要包括:1、通用设备592件,价值164.20万元; 2、家具用具61件,价值9.19万元。无形资产1件,价值0.45万元。
六、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22年年初预算业务费项目全面开展绩效自评,涉及预算资金10.00万元,主要用于因办公室搬迁所造成的办公室及其办公场所维修改造支出。在指定搬迁办公室后,按支出标准范围内合理开支,对办公场所进行改造维修,提升了工作环境安全舒适度,使受益群体很满意。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八、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本单位无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
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事业单
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5、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
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
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
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
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三公”经费:指县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第五部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