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楼县石楼小镇小学
2022年部门预算
第一部分 概况
按照《石楼县预算信息公开和“三公”经费公开实施方案》相关政策要求,现将石楼县石楼小镇小学2022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信息公开如下。
一、本部门职责
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政策,坚持正确的办学方向,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积极进行教育思想、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的改革,按教育规律办事,指导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和教育评估工作,巩固“两基”、落实“两全”,抓好成人教育工作。指导好学校抓好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及国防教育工作,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工作。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校现有在职教职工17人。学生156人。内设总务室、政教处、办公室、教导处。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预算报表
见附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一)预算收支情况
石楼小镇小学2022年财政预算总收入222.08万元,全部为财政拨款收入.且全部为基本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收入198.69万元(基本工资收入79.95万元,津贴补贴14.89万元,绩效工资39.07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4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3.30元(工会经费收入4800元,福利费20000元)。
2022年财政预算总收入较2021年增加552071元,增幅约38%,期中工资福利较2021年增加552071元,增幅为37%,商品和服务支出较2021年增加20600元,增幅约490%。
增减变化主要原因:人员变动工资福利支出较2021年增加,2022年增加福利费、商品和服务支出较2021年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石楼小镇小学2021年预算总支出为222.08万元,全部为财政拨款收入.且全部为基本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收入198.69万元(基本工资收入79.95万元,津贴补贴14.89万元,绩效工资39.07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4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3.30元(工会经费收入4800元,福利费20000元)。
2022年财政预算总收入较2021年增加552071元,增幅约38%,期中工资福利较2021年增加552071元,增幅为37%,商品和服务支出较2021年增加20600元,增幅约490%。
增减变化主要原因:人员变动工资福利支出较2021年增加,2022年增加福利费、商品和服务支出较2021年增加。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支出。
二、“三公”经费情况
根据规定,结合实际我单位无三公经费。
三、政府采购情况
由于工作需要,2022年度政府采购预算36500元,资金来源为各类专项资金。较2021年度政府采购预算40500元减少4000,减幅9%。
四、绩效管理情况
本单位无重点项目因此不存在重点项目绩效评价。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1、车辆情况:
单位公务用车编制为0,实际运行车辆为0,应急公务车为0,工作保障车为0,特种车为0,调研车领导用车为0
2、资产情况:
本单位资产账面净值共计1289348.73元,固定资产613648.89元,无形资产675699.84元。其中通用设备362467元,专用设备196639.86元,家具、用具54542.03元。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项目支出分为其他运转类项目支出和特定目标类项目支出。其他运转类项目支出: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为履行职能,在日常公用经费定额以外、维持单位运转和完成其他工作任务所必需的支出。特定目标类项目支出:是指中央、省、市规定的政策性项目支出,县委、县政府确定的重大项目经费,国家、省、市要求的配套资金,行政事业单位为完成其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项目支出。
三、“三公”经费:指各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五、政府购买服务:根据我国现行政策规定,政府购买服务,是指政府按照一定的方式和程序,把属于政府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交由符合条件的社会力量和事业单位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政府购买服务是一种契约化的公共服务提供方式,具有权责清晰、结果导向、灵活高效等特点。
六、一般公共预算:是指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专指教育收费,包括目前在财政专户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党校收费,教育考试考务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
九、单位资金:是指除政府预算资金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以外的资金,包括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
十、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