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预算法》及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现将石楼县史志办2017年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信息公开如下。
一、主要职能
1、依照国务院颁布实施的《地方志工作条例》,从事地方志编研、管理工作,包括对县、乡、村三级地方志以及部门和行业志书的编纂出版进行监督、审查和管理等。
2、负责对党的地方性组织的创建和发展进行系统性、科学性和历史性的研究工作。
3、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史志办属参公事业单位,内设办公室、县地方志编撰室和县党史编研室
三、2017年部门总体收支情况说明 , 本单位无下级预算单位,本级决算公开即是汇总决算。
部门总体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情况。2017年部门决算总收入合计 1634081元。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较2016年决算收入988277元,比上年增加65.34%,主要原因:增加纪检监察志的编纂工作。
(二)支出情况。2017年部门决算支出总计1634081 元。其中:工资福利557019元,商务和服务支出:869900元,对个人家庭补助支出173302元。
本年支出按支出性质分类:基本支出774588元,比2016增加0.2%,主要原因:今年人员工资调资增加。
项目支出889993元。比2016年增加319.8%,主要原因:增加纪检监察志的编纂工作。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我单位2017 年无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及“三公” 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支出情况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17 年我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4267元
(二)“三公”经费运行情况
我单位无“三公经费”支出,上年也无三公费用,主要是公车改革后,我单位无公务用车,所以不产生三公经费费用。
五、政府采购情况。
2017 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86000元,实际采购金额64360元。
六、资产情况
截止2017年底,我单位固定资产价值共计122708元。其中:通用设备99028元,家具类设备22180元,专用设备1500元。
七、重点绩效评价
我单位没有重点项目需要报绩效评价,所以无重点项目评价。
八、部门预算名词解释说明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政府性基金: 反映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经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具有专项用途的资金。
3、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 办公用房水电费、 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
6、“三公”经费:指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
7、 201(类)03(款)01(项):指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