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楼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二)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部门决算公开相关信息统计表
第三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部门决算收支情况
二、“三公”经费情况
三、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四、政府采购情况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六、绩效管理情况
七、其他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
二、事业收入
三、经营收入
四、其他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
七、结余分配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
九、基本支出
十、项目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石楼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是县政府的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单位执行《政府会计制度》,职责如下:
1.负责全县市场综合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市场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拟订相关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措施,经批准后监督实施;组织实施质量强县战略、食品安全战略和标准化战略;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2.负责组织和指导全县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组织实施全县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队伍整合和建设,推动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管。组织查处重大违法案件。规范全县市场监管行政执法行为。负责全县反垄断统一执法工作。统筹推进竞争政策实施,组织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依法对经营者集中行为进行反垄断审查, 负责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和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等反垄断执法工作。
3.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组织全县市场监督管理系统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行为。监督管理全县广告活动。依法组织实施合同、拍卖行为的监督管理。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指导县消费者协会开展消费维权工作。
4.负责全县宏观质量管理和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推广先进的质量管理经验和方法;建立和完善全县质量诚信体系,实施政府质量奖励制度;受委托组织协调较大产品(商品)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
5.负责全县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依法对特种设备生产(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经营、使用、检验、检测等环节进行监督管理;按规定权限组织特种设备事故的调查处理;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的执行情况。
6.负责全县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组织实施食品安全政策措施。负责全县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建立健全全县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承担石楼县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
7.负责全县食品(含餐饮服务食品、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下同)安全监督管理。建立覆盖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组织开展全县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组织指导全县食盐生产经营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负责酒类商品监督管理工作。
8.负责全县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使用方面的质量管理规范;监督实施国家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标准;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组织实施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负责药品零售、医疗器械经营的检查和处罚;负责药品、医疗器械使用环节质量的检查和处罚;负责化妆品经营的检查和处罚。
9.负责统一管理全县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管理全县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规范、监督全县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10.负责统一管理全县标准化工作。推动全县标准体系建设。监督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含标准样品)的贯彻实施。依法监督管理团体标准和企业标准工作。
11.负责统一管理、监督和协调全县认证认可、检验检测工作。规范检验检测市场,完善检验检测体系。指导协调全县检验检测行业发展。负责全县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的监督管理工作。
12.负责全县知识产权工作。指导和监督全县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促进知识产权运用。
13.指导、协调全县市场监督管理系统开展非公经济组织党建工作。
14.将所属事业单位承担的行政职能全部划归行政机关。
15.承担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上述职责,石楼县市场局为行政机关,内设机构17个,分别为:办公室、法制股、监察室、行政审批股、市场监督管理股、企业监督管理股、食品安全协调股、食品生产流通监督管理股、餐饮服务监督管理股、药品和医疗器械监督管理股、化妆品监督管理股、质量监督管理股、标准计量认证股、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网络交易监督管理股、价格监督检查股、非公党建股。
本单位行政编制为 39名(含派出机构编制 20名),在职35人。核定科级领导职数1正2副,设局长1名,副局长2名。其中派出机构灵泉市场监督管理所行政编制12名;义牒市场监督管理所行政编制4名;小蒜市场监督管理所行政编制4名。工勤人员编制6名,在职6人。事业全额编制36名,在职32人。离休人员1人,退休人员43人,领取遗属补助7人。
第二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见附件1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石楼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决算内容为本级决算,下级单位石楼县综合检验检测中心预决算收支、三公经费预决算及政府采购预决算由其自行预决算及公示。
因此本单位无下级预算单位,本级决算公开即是汇总决算。
一、2021年部门决算收支情况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总计786.97万元、支出总计865.24万元。与2020年相比,收入总计减少135.43万元,下降14.68%,支出总计减少70.91万元,下降7.57%,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单位各类项目减少,财政拨款收入和项目支出相应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合计786.9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86.97万元,占比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比0%;事业收入0万元,占比0%;经营收入0万元,占比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比0%;其他收入0万元,占比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支出合计865.2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72.30万元,占比89.26%;项目支出92.94万元,占比10.74%;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比0%,经营支出0万元,占比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比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786.97万元、支出总计865.24万元。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总计减少135.43万元,下降14.68%,财政拨款支出总计减少70.91万元,下降7.57%。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单位各类项目减少,财政拨款收入和项目支出相应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865.2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70.91万元,下降7.57%。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单位各类项目减少,项目支出相应减少。其中,人员经费645.96万元,占比74.66%,日常公用经费219.28万元,占比25.34%。
(2)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865.2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863.02万元,占99.74%;农林水(类)支出2.22万元,占0.26%。
(3)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865.24万元,支出决算865.2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年初预算863.02万元,支出决算863.0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用于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方面(包括工商管理、质量技术监督、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的支出。较2020年决算减少70.91万元,下降7.57%,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各类项目减少,项目支出相应减少。农林水(类)支出年初预算2.22万元,支出决算2.2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方面的支出。较2020年决算减少3.54万元,下降61.40%,主要原因是2021年度,我单位帮扶工作队伍减少,支出减少。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72.30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45.96万元,包括基本工资262.57万元、津贴补贴163.74万元、奖金21.23万元、绩效工资67.72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75.21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9.1万元、离休费17.64万元、抚恤金22.74万元、生活补助6.01万元;公用经费219.28万元,包括办公费12.63万元、印刷费16.56万元、水费1.55万元、电费2.08万元、邮电费3.56万元、差旅费2.12万元、维修(护)费16.54万元、培训费0.15万元、劳务费0.77万元、委托业务费87.53万元、工会经费2.25万元、福利费2.6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4.05万元、其他交通费28.8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5万元、办公设备购置费25.52万元。
(七)政府性基金决算情况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相关决算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18万元,支出决算14.05万元,完成预算的78.06%,比2020年减少2.76万元,下降16.42%,主要原因是:2021年度出动电瓶车检查次数增多,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减少。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1年我单位无公务用车购置费。
2021年我单位无因公出国(境)费。
2021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4.05万元,与2021年年初预算数相比,减少3.95万元,下降21.94%,与2020年支出数相比减少2.76万元,下降16.42%,主要原因是:2021年度出动电瓶车检查次数增多,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减少。
2021年公务接待费中国内接待费支出0万元,与2021年年初预算数相比,减少(增加)0万元,下降(增长)0%,与2020年支出数相比减少(增加)0万元,下降(增长)0%,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未进行公务接待活动。
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数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6辆,国内公务接待0次,人数0人。
三、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6.33万元(公开表10表中数据),比2020年增加23.22万元,降低22.52%。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项目支出减少,公用经费支出增加。
四、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0.8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9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5.90万元。政府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0.8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0.8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我单位共有车辆6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5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六、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21年年初预算批复的重点项目和经常性项目共1个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涉及预算资金25.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27.87%。组织对2021年度食品抽检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预算资金25.9万元,占项目支出总额的27.87%。
组织对“市监局2021年食品抽检项目”项目开展了单位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5.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项目支出绩效管理的重视程度进一步提升,大部分项目有序开展,执行和完成情况较好,资金使用比较规范。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2021年食品抽检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为99.96分。全年预算数为26万元,执行数为25.9万元,完成预算的99.62%。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抽检普通食品300批次、食用农产品250批次;二是有效防控苗头性、系统性、区域性产品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项目开始时间较为滞后,在一定程度上制约资金绩效的发挥;二是随着生活水平提高,人民群众对食品安全和质量的要求随之提高,食品安全抽检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做好预算资金管理使用,确保预算资金绩效得到有效发挥;二是进一步加强食品市场监管,保障人民群众的饮食健康。
附件2.石楼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度绩效目标自评表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我单位无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
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事业单
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
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
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
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
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指县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第五部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