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楼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部门决算公开情况
根据《预算法》及上级有关文件精神,为做好我局部门2020年决算及“三公”经费公开工作,提升财务管理水平,更好地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现将我单位2020年部门决算、“三公经费”支出公布如下。
一、单位基本情况
石楼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是县政府的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单位执行《政府会计制度》。
(一)主要工作职责:
1.负责全县市场综合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市场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拟订相关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措施,经批准后监督实施;组织实施质量强县战略、食品安全战略和标准化战略;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2.负责全县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组织、指导全县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工作。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全县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3.负责组织和指导全县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组织实施全县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队伍整合和建设,推动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管。组织查处重大违法案件。规范全县市场监管行政执法行为。负责全县反垄断统一执法工作。统筹推进竞争政策实施,组织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依法对经营者集中行为进行反垄断审查, 负责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和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等反垄断执法工作。
4.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组织全县市场监督管理系统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行为。监督管理全县广告活动。依法组织实施合同、拍卖行为的监督管理。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指导县消费者协会开展消费维权工作。
5. 负责全县宏观质量管理和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推广先进的质量管理经验和方法;建立和完善全县质量诚信体系,实施政府质量奖励制度;受委托组织协调较大产品(商品)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
6.负责全县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依法对特种设备生产(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经营、使用、检验、检测等环节进行监督管理;按规定权限组织特种设备事故的调查处理;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的执行情况。
7.负责全县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组织实施食品安全政策措施。负责全县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建立健全全县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承担石楼县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
8.负责全县食品(含餐饮服务食品、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下同)安全监督管理。建立覆盖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组织开展全县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组织指导全县食盐生产经营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负责酒类商品监督管理工作。
9.负责全县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使用方面的质量管理规范;监督实施国家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标准;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组织实施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负责药品零售、医疗器械经营的检查和处罚;负责药品、医疗器械使用环节质量的检查和处罚;负责化妆品经营的检查和处罚。
10.负责统一管理全县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管理全县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规范、监督全县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11.负责统一管理全县标准化工作。推动全县标准体系建设。监督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含标准样品)的贯彻实施。依法监督管理团体标准和企业标准工作。
12.负责统一管理、监督和协调全县认证认可、检验检测工作。规范检验检测市场,完善检验检测体系。指导协调全县检验检测行业发展。负责全县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的监督管理工作。
13.负责全县知识产权工作。指导和监督全县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促进知识产权运用。
14.指导、协调全县市场监督管理系统开展非公经济组织党建工作。
15.将所属事业单位承担的行政职能全部划归行政机关。
16.承担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根据上述职责,石楼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为行政机关,内设机构17个,分别为: 办公室、法制股、监察室、行政审批股、市场监督管理股、企业监督管理股、食品安全协调股、食品生产流通监督管理股、餐饮服务监督管理股、药品和医疗器械监督管理股、化妆品监督管理股、质量监督管理股、标准计量认证股、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网络交易监督管理股、价格监督检查股、非公党建股。
(三)人员编制,在职人员情况
本单位行政编制为 40名(含派出机构编制 20名),在职39人。核定科级领导职数1正2副,设局长1名,副局长2名。其中派出机构灵泉市场监督管理所行政编制12名;义牒市场监督管理所行政编制4名;小蒜市场监督管理所行政编制4名。工勤人员编制6名,在职6人。事业全额编制37名,在职32人。离休人员2人,退休人员40人,领取遗属补助8人。
二、决算情况
本单位无下级预算单位,本级决算公开即是汇总决算。
(一)部门决算收入情况
本单位收入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9224065.15元,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为8921912.59元,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较2019年度增加3.39%。上年结转和结余618829.00元,合计9842894.15元。
(二)部门决算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决算支出总计9361533.37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519711.76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84195.61元,农林水支出57626.00元。2019年度部门决算支出总计8920691.09元,2020年度支出较2019年度增加4.94%。增加原因为:(1)增加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专项经费;(2)对企业补助增加。年末结转和结余481360.78元,合计9842894.15元。
(三)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31122.13元,比2019年减少123782.16元,降低10.72%。主要原因是:1.疫情期间外出培训减少,差旅支出减少;2.2020年单位压缩开支,维修费支出减少。
(四)三公经费情况
我单位共保留公务用车6辆,含执法电瓶车3辆。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80000.00元,共计支出168053.38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为168053.38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因公出国(境)费0元,公务接待费0元。2019年“三公”经费决算支出为175918.18元,2020年度比2019年度减少7864.8元,减少4.47%。2020年度,我局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简“三公”经费支出,全年无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也有所减少。
(五)采购情况
2020年政府采购支出合计317252.00元,其中货物采购支出196800.00元、服务采购支出120452.00元。较上年减少23.55%,原因为服务类采购项目支出减少。
(六)重点项目情况
本单位无重点项目预算。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我单位拥有办公用房4921.50平方米,价值2013897.55元;车辆6辆,价值726076.00元;其他固定资产2019323.00元,为办公用具,专用仪器仪表,食品检测、监测设备等。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情况
我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九)专业性较强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三公”经费:指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
5、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6、201(类)38(款)01(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用于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方面(包括工商管理、质量技术监督、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的基本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