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楼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二)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部门决算公开相关信息统计表
第三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部门决算收支情况
二、“三公”经费情况
三、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四、政府采购情况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六、绩效管理情况
七、其他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
二、事业收入
三、经营收入
四、其他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
七、结余分配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
九、基本支出
十、项目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概况
一、 本部门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法规,拟定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拟定全县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负责全县人力资源市场建设,建设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三)负责全县促进就业工作,拟定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拟定就业援助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会同有关部门拟定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
(四)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拟定并组织实施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组织拟定全县统一的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统筹拟定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政策并逐步提高基金统筹层次,会同有关部门拟定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办法。
(五)负责全县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定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六)负责统筹全县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定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建立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拟定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指导和监督国有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和企业负责人工资收入分配。
(七)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拟定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参与人才管理工作,制定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健全博士后管理办法,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
(八)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九)拟定引进国(境)外人才和智力政策与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引进国(境)外人才和智力工作,组织实施重大人才智力项目引进计划,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工作。
(十)统筹拟定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监督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受理劳动人事信访事项,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处理有关重大信访事件和突发事件。
(十一)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 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上述职责,我单位设立以下7个机构:
档案室、工资股、调配股、职称股、劳动监察股、劳动仲裁院、办公室。
第二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见附件1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部门决算收支情况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总计33928万元、支出总计33928万元。与2020年相比,收入总计减少53421万元,下降61%,支出总计减少53421万元,下降61%,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其他扶贫支出)大幅度下降。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合计3392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3328万元,占比9823%;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比0%;事业收入0万元,占比0%;经营收入0万元,占比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比0%;其他收入6万元,占比177%。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支出合计3392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3531万元,占比9882%;项目支出397万元,占比118%;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比0%,经营支出0万元,占比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比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33328万元、支出总计33328万元。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总计减少减少54021万元,下降61%,财政拨款支出总计减少54021万元,下降61%。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其他扶贫支出)大幅度下降。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332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23%。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54021万元,下降61%。主要原因是上年度项目支出(其他扶贫支出)高。其中,人员经费24042万元,占比72%,日常公用经费9286万元,占比28%。
(2)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332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2931万元,占988%;农林水(类)支出397万元,占12%;
(3)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3096万元,支出决算3332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7%。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年初预算3096万元,支出决算3293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6%,用于行政运行及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较2020年决算减少12267万元,下降27%,主要原因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及商品和服务支出减少;农林水(类)支出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39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用于其他扶贫支出。较2020年决算减少20769万元,下降 98%,主要原因为其他扶贫支出减少。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332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4042万元,主要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及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9286万元,主要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及资本性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比2020年减少0万元,下降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公车。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0万元,与2021年年初预算数相比,减少0万元,下降(增长)0%,与2020年支出数相比减少0万元,下降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公车。
2021年我单位无因公出国(境)费。
2021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与2021年年初预算数相比,减少0万元,下降0%,与2020年支出数相比减少0万元,下降0%,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无公车。
2021年公务接待费中国内接待费支出0万元,与2021年年初预算数相比,减少0万元,下降0%,与2020年支出数相比减少0万元,下降0%,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无公车。
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数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0辆,国内公务接待0次,人数0人。
我单位无公车,所以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为0元,公务用车费0元,公务接待费0元,因公出国费0元。无增减变化。
三、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889万元,比2020年减少9504万元,降低52%。主要原因是:维修维护费及其他交通费减少。
四、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六、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21年年初预算批复经常性项目1个,办公费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预算资金928620元。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 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
算资金。
二、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
取得的收入。
三、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
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 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
入。主要是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六、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
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七、 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
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八、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
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九、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
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指县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第五部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