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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楼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石楼县政府 www.sxshilou.gov.cn 2021-05-05 15:53 来源:石楼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放大 正常 缩小

石楼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2021年

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主要工作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法规,拟定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拟定全县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负责全县人力资源市场建设,建设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三)负责全县促进就业工作,拟定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拟定就业援助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会同有关部门拟定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

(四)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拟定并组织实施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组织拟定全县统一的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统筹拟定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政策并逐步提高基金统筹层次,会同有关部门拟定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办法。

(五)负责全县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定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六)负责统筹全县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定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建立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拟定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指导和监督国有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和企业负责人工资收入分配。

(七)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拟定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参与人才管理工作,制定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健全博士后管理办法,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

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九)拟定引进国外人才和智力政策与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引进国外人才和智力工作,组织实施重大人才智力项目引进计划,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工作

)统筹拟定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监督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受理劳动人事信访事项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处理有关重大信访事件和突发事件

(十)承办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上述职责,农业农村局内设7个机构:

档案室、工资股、调配股、职称股、劳动监察股、劳动仲裁院、办公室。三、人员情况

在职人员28人(其中公务员13人、事业人员15人),退休人员15人、遗属人员2人。

四、机关运行情况

在职人员28人(其中公务员13人、事业人员15人),退休人员15人、遗属人员2人。本单位下设档案室、工资股、调配股、职称股、劳动监察股、劳动仲裁院、办公室。2021年事业人员与公务员工资福利预算2021948元,商品和服务预算647100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预算10752元。资本性支出16200元,其中:办公设备购置预算支出16200元。

五、预算汇总表情况

本单位无下级预算单位,本级预算即是汇总预算。

六、重点项目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21年年初预算批复经常性项目1个,办公费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预算资金928620元。

七、2021年度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823800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823800元。基本支出:3823800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141796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564900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7104元,办公设备购置110000元。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696000元;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696000元。比2020年减少1127800元,因人员调出。

基本支出:2696000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021948元,商品和服务支出647100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0752元,办公设备购置16200元。

八、部门预算“三公”等经费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公车,所以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为0元,公务用车费0元,公务接待费0元,因公出国费0元。无增减变化。

九、政府采购预算支出16200元,办公设备购置。

十、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1、车辆情况:

单位公务用车编制为0,实际运行车辆为0。

2、房屋情况:

单位总面积3387㎡。其中公务用房2463㎡,办公用房924㎡。

3、资产情况:

本单位资产账面数共计7678767.6元,固定资产7678767.6元(其中土地、房屋及构筑物6581293.6元,通用设备747214元,专用设备7000元,家具、用具343260元)。

十一、专业性名词解释

1.财政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直接从财政部门取得和通过主管部门从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事业经费,包括正常经费和专项资金。  

2. 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 事业收入:指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财政补助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21年预算公开表.xls

21年绩效自评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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