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楼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9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主要工作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研究拟定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制度改革总体方案,编制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拟定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策性规定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拟定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咨询机构的管理办法;代表县政府行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的监督检查职权,制定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的监督检查规范。
(三)拟定促进全县城乡就业的措施和办法;规划、引导劳动力市场的发展,组织建立健全就业服务体系;拟定企业下岗职工分流安置、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意见及规划,组织实施再就业工程;制定职业介绍机构管理办法;制定农村剩余劳动力开发就业、农村劳动力跨区域有序流动的政策和措施并组织实施。
(四)组织实施国家职业分类、职业技能标准和相关的行业标准,建立和完善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制定职业技能考核、鉴定办法;在国家教育工作方针政策的指导下,制定技工学校的发展规划和管理办法;制定企业在职职工技能培训和失业人员、企业下岗职工再就业培训以及就业训练中心、社会力量举办的职业培训机构的规划;制定职业技能人才培养、表彰、奖励和职业技能竞赛的规划和措施;制定劳动预备制度实施办法;指导技工学校和职业培训机构的师资队伍建设。
(五)组织实施劳动关系调整的有关规则;组织实施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制度;负责劳动争议处理和劳动信访工作;依据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全县劳动争议处理制度和劳动仲裁的规范规则并组织实施;审核并发布企业劳动定员定额标准;贯彻实施企业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制度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政策;负责政策性就业安置和调配工作;负责推荐市级、省级、国家级企业劳动模范。
(六)拟定全县企业职工工资的宏观政策和措施;拟定企业工资指导线的有关规定;拟定行业工资收入调节办法和国有企业经营者收入分配办法;审核县属企业的工资总额和主要负责人的工资标准。
(七)拟定全县养老、失业、工伤社会保险的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八)拟定全县社会保险基金收缴、支付、管理运营的规定和办法;对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提出审核意见;对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实施行政监督;根据国家政策和标准,制定全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管理办法和基金运营机构的资格认定办法;制定全县社会保险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
(九)拟定机关、事业、企业单位补充养老保险的规范性文件和补充保险承办机构资格认定标准。
(十)负责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的统计和信息工作,组织建设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网络,定期发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统计公报、信息资料及发展预测报告。
(十一)组织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的科学技术研究及成果推广应用、产业发展工作;负责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标准化工作。
(十二)负责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的对外合作与交流。
(十三)按照上级有关规定,指导协调中央、省、市驻县单位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
二、人员情况:
在职人员40人(其中公务员14人、事业人员26人)、退休人员15人、遗属人员2人。
三、部门设置:
我单位下设档案室、工资股、调配股、职称股、劳动监察股、劳动仲裁院、办公室。
四、2019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决算收入8107349.05元,上年结余570278.54元,一般公共决算支出8638987.59元。
1、基本支出:4824862.94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241677.94元,商品服务支出1147431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7104元,资本性支出428650元。
2、项目支出:3814124.65元。其中,志愿兵养老金补贴570278.54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府代缴2199400元,办公费89200元,差旅费50900元,培训费110000元,护理护工租车费108940元,其他交通费43400元,生活补助2500元,个人家庭补助30000元,跨省务工一次性交通补贴40000元,资本性支出569506.11元。全年收支结余38640元。
五、部门决算“三公”等经费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公车,进行车改,所以2019年“三公”经费决算为0元,公务用车费0元,公务接待费0元,因公出国费0元。无增减变化。
六、决算收入支出有所减少,因退休人员工资进入养老系统。
七、政府采购支出428650元,办公设备老化更新。
八、固定资产净值7277144.05元。
九、重点绩效评价
我单位无重点项目,无绩效评价。
十、对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进行解释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详见附表)
石楼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零二零年八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