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主要工作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法规,拟定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拟定全县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负责全县人力资源市场建设,建设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三)负责全县促进就业工作,拟定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拟定就业援助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会同部门拟定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
(四)负责统筹全县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定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建立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拟定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指导和监督国有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和企业负责人工资收入分配。
(五)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拟定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参与人才管理工作,制定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政策,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
(六)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和安置计划,负责军队转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组织拟定部分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和稳定政策,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七)负责全县行政机关公务员综合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国家荣誉制度、政府奖励制度,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县政府奖励制度草案,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政府绩效考核。
(八)依据我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状况,拟定全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规划,制定劳动和社会保障制度改革总体方案,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九)贯彻执行劳动和社会保障政策、法规,依法行使劳动和社会保障监督检查职权。
(十)统筹管理全县劳动就业工作。合理开发利用城乡劳动力资源,规划、指导和管理全县劳动力市场;建立健全就业服务体系,组织实施再就业工程;规范职业介绍服务机构的管理办法;指导全县剩余劳动力的有序转移,对外来劳动力进行管理。
(十一)综合管理全县职工的职业技能培训、鉴定工作,建立和推行劳动预备制度;负责全县社会劳动力培训,管理全县职业培训机构,负责全县职业技能考核、发证工作。
(十二)实施全县区域内的劳动合同用工制度,完善和调整劳动关系,并负责劳动争议处理,接待劳动者的来信来访。
(十三)组织落实国家对企业职工工资的宏观政策和措施;执行职工福利并监督实施政策。
(十四)综合管理全县机关、事业、农村和企业职工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工作。
(十五)对社会保险政策、法规落实情况和社会保险基金收缴、支付、管理、运营实施行政监督;制定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管理规则和社会保险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
(十六)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人员情况:
在职人员16人(其中公务员11人、事业人员5人),退休人员6人。
三、2017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一般公共决算收入1643468元,上年结余45881元,本年收支结算1689349元。
基本支出:1689349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930543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98522元,个人家庭补助399004元,政府采购支出61280元。
四、部门决算“三公”等经费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公车,进行车改,所以2017年“三公”经费决算为0元,公务用车费0元,公务接待费0元,因公出国费0元。无增减变化。
五、政府采购支出61280元,办公设备老化更新。
(详见附表)
石楼县人事局
二零一八年九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