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楼县裴沟乡中心学校2021年收支预算公示
石楼县裴沟乡中心学校是石楼县教育科技局下属的一个独立预算单位。本中心编制人数42人,实际财政负担人数47人。按照《石楼县预算信息公开和“三公”经费公开实施方案》相关政策要求,现将石楼县裴沟乡中心学校2021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信息公开如下。
一、学校概况
(一)主要职能
我校始终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政策,坚持正确的办学方向,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积极进行教育思想、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的改革,按教育规律办事,指导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管理学校工作人员,提高教师队伍综合素质; 组织教育教学、科学研究活动,保证教育教学质量; 坚持依法办学,遵守学校章程,维护学校利益;合理配置学校“人、财、物、信息”资源,有效行使学校重大事项和重大改革措施的决策权;维护教职工利益,保障教职工合法权益,以教职工和学生的人生幸福和生命质量作为关注焦点,建立信任,消除焦虑。 (二)内设机构
我校现有在职教职工47人,代教5人,遗属4人,退休人员30人。学生56人,其中初中23人,小学24人,幼儿9人。内设办公室、教学处、后勤处。
二、2021年收支预算情况
(一)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财政预算总收入4181200元,全部为财政拨款收入.且全部为基本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收入4105900元(基本工资收入2048500元,津贴补贴收入787700元,奖金收入170708元,绩效工资收入1098992元)。商品和服务支出75300元(工会经费收入13200元,福利费收入62100元)。2020年财政预算总收入4174400元,全部为财政拨款收入.且全部为基本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收入4090600元(基本工资收入2146180元,津贴补贴收入742905元,奖金收入168015元,绩效工资收入1033500元)。商品和服务支出83800元(工会经费收入13800元,福利费收入70000元)。2021年财政预算总收入较2020年增加0.16%,其中工资福利收入较2020年增加0.37%;商品和服务支出较2020年减少10.14%。增减变化主要原因:人员工资变动工资福利收入较2020年增加,人员变动,商品和服务支出较2020年减少。
(二)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我单位预算总支出为4181200元,全部为财政拨款收入.且全部为基本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105900元(基本工资支出2048500元,津贴补贴支出787700元,奖金支出170708元,绩效工资支出1098992元)。商品和服务支出75300元(工会经费支出13200元,福利费支出62100元)。2020年我单位预算总支出为4174400元,全部为财政拨款收入.且全部为基本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090600元(基本工资支出2146180元,津贴补贴支出742905元,奖金支出168015元,绩效工资支出1033500元)。商品和服务支出83800元(工会经费支出13800元,福利费支出70000元)。2021年财政预算总支出较2020年增加0.16%,其中工资福利收入较2020年增加0.37%;商品和服务支出较2020年减少10.14%。增减变化主要原因:人员工资变动工资福利支出较2020年增加,人员变动,商品和服务支出较2020年减少。
使用情况:工资福利支出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款)、生活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 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三、政府采购执行情况说明
由于工作需要,2021年度政府采购预算18300元,资金来源为各类专项资金。较2020年度政府采购预算3450元增加14850元增加430%,增加原因说明:进一步改善、规范教学环境。
四、“三公”经费情况
根据规定,结合我单位实际,2021年与2020年一样,“三公”等公用经费预算为0元,其中公务用车费0元,公务接待费0元,因公出国费0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学校占地面积3500平方米,建筑面积5357平方米,其中教学用房3352平方米,其它用房2005平方米,运动场所500平方米。
六、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和绩效评价结果等情况说明
本年度根据政府及教育体育局的安排,计划改造教学条件。将学校打造成名符其实的示范学校,进一步引领全县教育的示范作用。
七、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社保基金拨款:指用于负担单位退休人员的资金。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来源之外的收入。
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和公用支出(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会议费、差旅费等)。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7、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日常运转支出以及提供机关事业单位后勤服务发生的支出。
8、“三公”经费:按照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用、 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