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农委概况
(一)主要职责:
1、拟定全县种植业、畜牧业、农产品加工业、农业机械化、农垦等农业各产业和农村经济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农业依法行政。
2、承担完善农村经营管理体制的责任。
3、指导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生产,组织落实促进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生产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引导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产品品质的改善。
4、促进农业产前、产中、产后一体化发展,组织拟定促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5、承担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的责任。
6、组织,指导农业行政执法、农业法制监督和农业法制宣传工作。
7、负责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
8、承担农业防灾减灾的责任。
9、管理农业和农村经济信息工作,监测分析农业和农村经济运行,开展相关农业统计工作。
10、组织农业资源规划工作,指导农用地,草地,宜农滩涂,宜农湿地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和管理。
11、承办农业涉外事务,组织开展农业贸易促进和有关国际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
12、承担农机行政管理及安全监理工作。
13、综合协调县直农口各和涉农部门的工作。
14、承担县委农村工作领导组的日常工作。
15、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县农业委员会设8个内设机构
1、办公室
2、财务股
3、发展计划服
4、科技教育股
5、种植业股
6、农产品管理股
7、农村工作股
8、畜牧兽医股
二、本级决算和汇总决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