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楼县农经服务中心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调整和“三公”经费的公示
一、农经中心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农村经济的方针、政策与法律法规;负责全县农村经济的执法工作。并提出深化农村经营体制改革的政策建议并指导实施。
2、管理和指导全县农村“三资”(资金、资产、资源);
3、指导全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和审计工作;督促乡村搞好“四议两公开”特别是搞好民主理财和村务公开。
4、组织开展乡村两级财会人员的培训工作。
5、贯彻《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及家庭农场相关政策,指导、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与发展、开展相关服务和监督。
6、贯彻《农村土地承包法》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等法律法规;指导、监督农村土地承包纠纷调解仲裁。
7、承担减轻农民负担督查工作;组织开展农民负担专项审计工作;协助涉及农民负担的重大案(事)件查处和信访处理。
8、组织开展全县农村经济收入、农民收入、农民专业合作社与集体经济组织运行情况的监测、统计和调整;拟订农经信息体系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
9、指导全县农村经营管理体系建设,开展相关服务。
10、组织实施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
11、承办县委、县政府及县农业委员会安排的其他工作。
二、设置机构情况
石楼县农经服务中心内设8个职能股室。
1、办公室
2、农村财务管理股
3、农村经济审计股
4、农村土地承包管理股
5、农民负担监督股
6、合作股
7、产权制度改革股
8、土地仲裁庭
三、部门预算的构成及主要任务
农经中心预算主要包括在职人员10人,离退休人员12人,遗属补助6人、其他补助人员4人及临时人员5人的工资,办公经费、合作社补助资金、土地流转奖补资金、土地确权及产权制度改革、农业生产托管及三资培训等其他农业支出。
2021年我中心将进一步完成产权改革折股量化成立集体经济组织合作社;巩固完成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积极推进农业生产托管工作;大力培育多种类型的经营主体;强化审计监督、规范“三资”管理;强化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加强农经体系建设。
四、农经中心2021年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说明
农经中心2021年收入预算1057600元,全部为财政拨款收入。比上年减少了46.3%,减少的原因为8位乡镇农经人员工资与2020年11月全部由乡镇发放,个人部分减少。
(二)、支出预算说明
基本支出1057600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749544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4864比上年增加了29.7%,增加的原因为遗嘱补助人员工资增加。
(三)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公务用车于2018年3月报废,所以无公务用车经费。
五、单位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21年农经服务中心共预算1057600元,包括基本工资383628元,津贴补贴324847元,奖金31969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9100元,办公费67900元,印刷费10000元,咨询费20000元,水费1500元,电费12000元,邮电费3500元,差旅费20000元,维修费30000元,专用材料费2000元,劳务费15000元,委托业务费10000元,福利费11900元,工费经费3000元,其他交通费20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7500元,生活补助32256元,办公设备购置费21500元。
六、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因单位业务需要,需购买相关办公设备及办公用纸共预算21500元(其中打印机一台8500元,A4纸15件3000元.空调10000元);村级离任审计服务费600000元.
七、目前为止我单位固定资产总额375081元。
八、我们单位无重点项目。
九、部门决算名词解释说明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政府性基金: 反映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经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具有专项用途的资金。
3、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 办公用房水电费、 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
6、“三公”经费:指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