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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楼县民政局2022年部门预算

石楼县政府 www.sxshilou.gov.cn 2022-04-13 16:12 来源:石楼县民政局 放大 正常 缩小

石楼县民政局2022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概况

一、本单位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单位预算报表

一、石楼县民政局2022年预算收支总表

二、石楼县民政局2022年预算收入总表

三、石楼县民政局2022年预算支出总表

四、石楼县民政局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石楼县民政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六、石楼县民政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基本支出分经济科目表

七、石楼县民政局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表

八、石楼县民政局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石楼县民政局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预算表

十、石楼县民政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统计表

十一、石楼县民政局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统计表

十二、石楼县民政局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民政局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民政局预算收支情况

二、“三公”经费情况

三、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四、政府采购情况

五、绩效管理情况

六、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七、其他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

三、三公经费

四、机关运行经费

五、政府购买服务

六、一般公共预算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九、单位资金

十、上年结转

按照《石楼县预算信息公开和“三公”经费公开实施方案》相关政策要求,现将石楼县民政局2022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信息公开如下。

一、 单位基本情况

1、县民政局是县政府的工作部门,为正科级行政单位,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

2、县民政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组织实施民政事业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监督实施民政事业地方性规章、办法和规范性文件。

(二)承担依法对全县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以下简称为民间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监察责任。

(三)负责指导全县建立和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负责指导全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生活无着人员救助工作。

(四)负责全县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工作,承办县乡行政区域的设立、撤销、更名和界线变更及政府驻地迁移的上报工作;负责县乡地名标志和门牌的设置与管理工作。

(五)负责全县行政区域界线勘定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县行政区域内乡、镇边界争议的调处工作。

(六)负责城乡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建设和社区建设工作,指导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七)负责拟定全县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指导落实社会福利机构管理办法和社会福利企业扶持政策;指导促进慈善事业的发展;组织指导慈善事业社会捐助工作;指导老年人、孤儿和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权益保障工作。

(八)负责指导落实婚姻、殡葬管理和儿童收养政策,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承办涉港澳台儿童收养登记管理工作;指导全县婚姻、殡葬、收养、救助服务机构管理工作。

(九)负责各类民政信息建设和管理工作。

(十)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3、县民政局内设机构设置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政务公开、督查督办、政务协调、提案办理、安全保密和信访工作;承担民政信息建设和管理工作;承担相关新闻发布的组织协调工作;组织起草规范性文件;承办相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工作及其他法律事务;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人事劳资工作和机构编制管理工作;承担机关外事工作;负责推进全县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相关志愿者队伍建设;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指导所属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负责机关后勤服务工作;负责对省级和巿级财政拨付的民政事业专项资金的使用实施监督管理;负责局机关财务管理有关工作;负责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和审计工作;负责民政统计管理工作。

(二)低保股

负责落实社会救助法律、法规和政策;负责建立和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工作;负责全县社会救助的法制化建设,承办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工作;负责落实五保户社会救济办法;负责承办省、巿、县级财政最低生活保障投入资金分配和监管工作;负责会同相关部门拟定住房、教育、司法救助相关办法。

(三)基层政权和区划地名股(县地名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负责落实城乡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建设和社区建设的办法;负责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负责指导村民委员会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负责指导推动村民自治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工作;负责承办城乡社区建设和服务管理工作;负责协调全县农村村务公开工作。负责落实行政区划管理政策和地名管理办法;负责承办县乡行政区域的设立、撤销、更名和界线变更及政府驻地迁移的上报工作;负责指导村级组织的撤并工作、名称以及重要自然地理实体地名命名和更名;负责全县标准政区图和与地名有关的图、册、资料的审定和编辑工作。

负责全县范围内的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和联合检查工作,负责全县行政区域内乡、镇边界争议的调整和争议调处;负责与相邻县管理和联合检查行政区域界线工作,共创平安边界。负责石楼城区街路巷名的命名和更名初审工作。

(四)社会事务股

负责落实老年人、残疾人和特殊困难儿童权益保护法律、法规;负责落实老年人、残疾人和特殊困难儿童权益保护政策;负责落实社会福利机构管理办法;负责组织实施福利企业扶持办法;负责承办福利企业资格认定申报工作;负责指导促进慈善事业的发展;组织指导慈善事业社会捐助工作,负责落实婚姻、收养管理、流浪乞讨人员、殡葬管理法律法规;负责组织落实婚姻、收养管理、流浪乞讨人员和流浪未成年人救助管理办法;负责组织实施殡葬事业发展规划、指导方法;承办推进婚俗和丧葬改革工作;负责救助服务机构管理工作,负责拟定建设、服务标准及管理规范;负责婚姻、收养服务机构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承担全县婚姻登记信息联网、救助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及管理工作。

(五)人员编制、在职人员情况

我单位实有在编在岗人员15人,1人不在编。其中4人为行政人员,12人为事业人员,合计在职人员16人。

二、2022年部门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入情况说明

2022年度部门预算收入总计697.67万元,均为财政拨款收入。较上年预算增加20%,主要原因是城镇低保人员的标准增加以及机构改革,敬老院人员合并到本单位,造成工资福利支出增加。 

(二)部门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1、按照收支平衡原则,2022年度部门预算支出总计697.67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拨款,较上年预算增加20%。其中个人部分支出145.3509万元,较上年增加15%,因人员增加以及工资普调。商品和服务支出19.6801万元,较上年增加5%,因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510.792万元,较上年增加10%,因城镇低保人员的标准增加。资本性支出支出21.847万元,较上年增加20%,主要用于购买A3纸、A4纸,办公桌、办公椅、台式电脑、笔记本电脑、铁皮柜、老板椅、等货物。

三、2022年“三公经费”增减变动的原因说明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支出共2万元,相比2021年无增减,其中:因公出国(镜)费用0万元,与上年相同,公务接待费0万元,与上年相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万元,与上年持平,较上年相同,无增减变化,公务用车购置费用0万元,与上年持平。

四、机关运行经费增减变动原因说明

石楼县民政局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5.6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10%,主要是办公费和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增加。其中办公费3.5万元,公务员车运行维护费2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1万元,全部用于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不包括未预见的其他支出。

五、2022年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2022年政府采购主要包括货物类采购(办公耗材、办公自动化)预算21.847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主要购买货物包括A3纸、A4纸,办公桌、办公椅、台式电脑、笔记本电脑、铁皮柜、老板椅、等货物。

六、绩效管理情况

2022年我单位预算内需要申报1个绩效的项目,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510.792万元,用于城乡困难救助,绩效目标,城乡低保对象基本生活得到切实保障,孤儿生活得到切实保障。

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的情况

1.车辆情况:本单位有1辆轿车,价值15.8万元。 

2.房屋情况:办公用房建筑面积522平米,价值10万元。

3.通用设备:166件,价值47.8793万元。

4.专用设备:64件,价值18.024万元。

5.家具用具:766件,价值49.173万元。

八、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指各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五)政府购买服务:根据我国现行政策规定,政府购买服务,是指政府按照一定的方式和程序,把属于政府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交由符合条件的社会力量和事业单位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政府购买服务是一种契约化的公共服务提供方式,具有权责清晰、结果导向、灵活高效等特点。 

(六)一般公共预算:是指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对国有资本收益作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

(九)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专指教育收费,包括目前在财政专户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党校收费,教育考试考务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

(十)单位资金:是指除政府预算资金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以外的资金,包括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

(十一)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附件:

2022年绩效申报表.xlsx

2022年预算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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