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楼县煤炭服务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二)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部门决算公开相关信息统计表
第三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部门决算收支情况
二、“三公”经费情况
三、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四、政府采购情况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六、绩效管理情况
七、其他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
二、事业收入
三、经营收入
四、其他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
七、结余分配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
九、基本支出
十、项目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概况
一、 本部门职责
(一)贯彻执行煤炭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拟订全县煤炭安全生产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组织、协调煤炭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综合管理全县生产安全伤亡事故、煤炭安全生产和职业危害信息统计分析工作;依 法组织、协调一般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并监督事故查处的落实情况。(三)组织、指导全县煤炭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和安全文化建设工作;组织对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和其他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等工作。
(四)监督监察全县煤炭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
(五)承担所管辖煤矿企业的煤炭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研究编制煤炭工业发展规划;负责全县煤炭行业管理工作。
(六)组织开展全县煤炭安全生产方面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七)负责县政府煤炭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八)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办公室、财务室、煤炭稽查大队、综合股。
2021年部门决算公开单位为石楼县煤炭服务中心,无下属单位。
第二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见附件1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部门决算收支情况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总计736.70974万元、支出总计749.81644万元。与2020年相比,收入总计增加96.030294万元,增长14.99%,支出总计减少了143.663006万元,下降16.08%,主要原因是2020年度的支出资金中包含2019年度结转的项目资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合计736.7097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36.70974万元,占比1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支出合计749.8164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5.08004万元,占比16.68%;项目支出624.7364万元,占比83.32%。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736.7097万元、支出总计749.81644万元。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总计增加96.030294万元,增长14.99%,财政拨款支出总计减少了143.663006万元,下降16.08%。主要原因是2020年度的支出资金中包含2019年度结转的项目资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749.8164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了143.663006万元,下降16.08%。主要原因是2020年度的支出资金中包含2019年度结转的项目资金。其中,人员经费933.25万元,占比12.97%,日常公用经费31.1722万元,占比4.16%。
(2)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749.8164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749.81644万元,占100%;节能环保(类)支出407.07万元,占54.29%;农林水(类)支出1.925万元,占0.03%;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340.82144万元,占45.45%;
(3)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100.37万元,支出决算749.8164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47.05%。其中: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年初预算100.37万元,支出决算749.8164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47.05%,用于2020年度清洁用煤补贴资金及调资等。较2020年决算减少143.663003万元,下降16.08%,主要原因2020年度的支出资金中包含2019年度结转的项目资金。
节能环保(类)支出年初预算6万元,支出决算407.0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78.45%,用于清洁取暖补贴。较2020年决算增加124.1062万元,增长43.86%,主要原因冬季清洁用煤补贴增多。农林水(类)支出年初预算0.37万元,支出决算1.92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18.92%,用于下乡扶贫工作。较2020年决算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下乡工作经费为定额;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年初预算94万元,支出决算340.821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33.05%,用于单位的一般业务支出及项目支出。较2020年决算减少143.6630万元,下降16.08%,主要原因2021年度项目内容减少。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25.0800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93.2万794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50.16352万元,津贴补贴8.59132万元,绩效工资25.7143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4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17万元;公用经费31.172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9.0518万元,印刷费0.648万元,水费0.3万元,电费0.1644万元,差旅费1.14万元,公用用车维护费0.26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2.4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7.158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3万元,支出决算0.26万元,完成预算的0.087%,比2020年减少0.5万元,下降65.79%,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处于报废状态。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0万元,与2021年年初预算数相比,减少(增加)0万元,下降(增长)0%,与2020年支出数相比减少(增加)0万元,下降(增长)0%,主要原因是:2020年与2021年我单位无公务用车购置的支出。
2021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26万元,与2021年年初预算数相比,减少2.74万元,下降91.3X%,与2020年支出数相比减少0.5万元,下降65.79%,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处于报废状态。
2021年公务接待费中国内接待费支出0万元,与2021年年初预算数相比,减少(增加)0万元,下降(增长)0%,与2020年支出数相比减少(增加)0万元,下降(增长)0%,主要原因是:2020年与2021年我单位无公务接待费的支出。
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数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2辆,国内公务接待0次,人数0人。
三、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四、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699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699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X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六、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应当按照如下格式说明: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21年年初预算批复的重点项目和经常性项目共1个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涉及预算资金407.0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55.25%。组织对2021年度清洁煤补贴费用这1个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预算资金407.07万元,占项目支出总额的54.35%。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2020年秋冬季清洁煤供应补贴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为95分。全年预算数为410.84万元,执行数为407.07万元,完成预算的99.08%。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按县委县政府定的标准发放补贴;二是保证群众用的是清洁煤;三是净化了空气,为我县的大气污染防治做出了一定的贡献。2020年秋冬季清洁煤供应补贴项目绩效自评综述:为了切实做好我县2020年秋冬季散煤管控工作给全县人民一个碧水蓝天的宜居环境,全县实行清洁煤统一供应,符合条件的用户到指定网点购买清洁煤。补贴实行统一指导价每吨680元,用户每吨补贴200元,每户限购3吨。我单位圆满完成了既定任务。
附件2.绩效目标自评表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 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
算资金。
二、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
取得的收入。
三、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
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 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
入。主要是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
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
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
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
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指县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第五部分附件